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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瑩(1780年—1840年),字賓華,號庵,歙縣洪源(今徽州巖寺鎮洪坑村)人。曾任翰林院編修,掌修國史。
人物生平
其論“國策”卷文,因陳言時弊中肯,深受愛新覺羅·颙琰器重,特恩賜狀元,委任翰林院編撰。不久,在朝廷群臣中卻發生了一場軒然大波。御史花杰上書彈劾洪瑩罪狀,一曰其論“國策”卷文雖好,不屬自身修,而是同鄉徽州人、翰林院掌院學士戴衢亨在擔任閱卷官時,有弄虛作假任意包庇之嫌;二曰洪瑩堂兄洪亮吉在位時,因上書批評朝政有欺君之罪,所以被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他們自有不可分割的親情關系,自然不宜重用。嘉慶帝對此建言非常重視,經過周密調查核實,當即駁回花杰純屬節外生枝的謊言。指出:“朕自處洪亮吉之后,敢于進諫的人越來越少,對于治國安邦極為不利。現在應該肯定。朝臣向君主進言,理所當然,本份之責,言詞過激應視逆耳忠言.不足以罪論處。”欽旨,洪亮吉應該無罪釋放。至于洪瑩與洪亮吉雖屬堂房兄弟“事各有主,這何以株連哉!”洪瑩論“國策”卷文,經過突查復默,仍然對答如流,“假設與猜疑何能成立傷人哉!”
不久,又有人又在上書彈勤洪瑩論“國策”卷文,大談吏治之道,其實污蔑君父,罪有應得。愛新覺羅·颙琰閱后,拍案怒道:“朕為治國求言,言者何罪之有?再有無事生非者,當嚴懲也!’
自此,洪瑩對于嘉慶帝的明智決斷十分感激,官場險惡,令人傷心。由此不愿繼續在朝為官,再三懇求皇帝思準解甲歸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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