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科學技術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對外加掛甘肅省外國專家局、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起草有關科技領域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推進全省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并牽頭組織實施。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科技發展戰略和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甘肅省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管理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負責本部門經費預決算及審計監督管理。
(四)擬訂全省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統籌布局甘肅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基地、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并監督實施,組織推薦申報國家級各類創新基地、平臺等。推動科研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研究全省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基礎性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重大研發任務并監督實施。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協調推動科技知識產權創造。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OD。
(八)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統籌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的規劃編制、政策制定、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推動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國際、區域科技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部省會商、院地合作事宜。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全省引進外國專家規劃,建立完善引進外國專家、團隊機制并組織實施。聯系服務在甘工作外國專家。擬訂全省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并推動實施重大科普活動、科普創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設。
(十三)負責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和甘肅省外國專家敦煌獎的評審、表彰,組織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
(十四)管理實驗動物,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省科技期刊。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科學技術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省科技廳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省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方面的能力建設。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改革發展、宏觀管理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省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機要、文電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調研、會務組織、機關運行保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科技宣傳、網絡及新媒體管理、數字政府建設和意識形態等有關工作。負責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省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事處:負責干部教育培訓、考核評價、培養選拔、掛職鍛煉等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員招錄、干部調動及雙擁工作。負責干部人事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出入境管理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實驗師系列、翻譯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以及廳屬單位崗位設置、工資審批等工作。牽頭負責統戰工作。負責評先選優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政策法規與科技監督處(審計處):負責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牽頭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開展普法宣傳。負責推進法治建設及科技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推動“放管服”改革。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統籌重大科技決策咨詢、智庫等相關工作,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科研誠信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審計相關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發展規劃處:牽頭負責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并協調實施,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工作。統籌省級科技計劃的組織實施和績效評價。統籌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監督實施。統籌組織規劃布局省級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臺。負責組織科技報告制度、創新調查、科技統計等工作。統籌建立省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牽頭負責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牽頭負責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制度并推動實施。牽頭負責科技金融工作,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預算歸口科研機構財政預算執行監督。負責本部門預決算及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牽頭負責省屬科研院所能力建設、績效評價、改革等相關工作。負責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和科技創新券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高新技術處:負責擬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并推動實施和監督。負責組織開展高新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組織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工業領域國家項目及相關工作。負責各類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培育、認定、評價等工作。牽頭負責質量強國及標準化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農村科技處:負責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并推動實施和監督。負責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組織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農業領域國家項目及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等工作,組織實施“三區”人才及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等建設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社會發展科技處:負責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并推動實施和監督。負責組織開展社會發展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組織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社會發展領域國家項目及相關工作。負責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及產業化相關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處:負責擬訂全省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政策,并推動實施和監督。負責組織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和其他國際科技合作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國際科技合作領域項目及相關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及平臺建設。負責廳系統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承擔涉港澳臺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部和省政府科技外事任務。負責國際科技合作活動及重要展會。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成果轉化與獎勵處(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并推動實施。負責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OD。負責全省科技獎勵及國家科技獎勵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省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省科技成果管理及評價、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統計分析等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基礎研究處:負責擬訂全省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專項,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聯合基金。負責科技資源調查、科學數據共享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省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負責實驗動物等相關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區域創新處:負責市、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支持區域創新驅動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縣科技進步考核評估工作。負責推進部省會商、省院合作、區域合作、廳市會商等工作。負責組織國內重要科技合作交流活動以及重要展會。負責中央引導地方專項資金項目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及“雙創”等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蘭白工作處:承擔蘭州白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擬定“兩區”建設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建立“兩區”考評體系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兩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工作。承擔與其他省市國家自創區合作工作。承擔蘭白基金風險控制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承擔蘭白基金管理使用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科技人才與科學普及處:負責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負責擬定全省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集聚機制和服務機制。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工作,負責組織中國政府友誼獎的提名及甘肅省外國專家敦煌獎的評選表彰等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因公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擬訂全省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省科普活動及相關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廳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廳系統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承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相關工作。負責廳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廳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建設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老干部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干部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廳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甘肅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甘肅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
甘肅省計算中心
甘肅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甘肅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甘肅省分析測試中心
甘肅省科學技術廳培訓中心
甘肅省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甘肅省科學技術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甘肅星火計劃辦公室
甘肅省農業工程技術研究院
派駐單位
《科技日報》駐甘肅記者站
人事調整
2021年11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朱曉力的甘肅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甘肅省科學技術廳.2021-12-19
機構設置.-甘肅省科學技術廳.2021-12-19
直屬單位-.甘肅省科學技術廳.2021-12-19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翟自宏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今日頭條 甘肅發布.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