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與儔(1763年12月19日-1841年9月7日),字猶人,號杰夫,邊壽民,獨山兔場人,布依族。愛新覺羅·颙琰年間的一名官員。莫與儔的主要作品有《二南近說》4卷,《仁本事韻》2卷等。他于愛新覺羅·旻寧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1843年1月2日)安葬于遵義市。莫與儔墓志銘拓片現存于遵義市文管所。
人物簡介
嘉慶二年(1797),與儔考中舉人,次年中進士。嘉慶六年(1801),由庶吉士出任四川鹽源縣知縣。鹽源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當地富人買無征稅之田,窮人產業賣盡,仍要交全稅。官府不顧百姓疾苦,大肆橫征。與儔到任,力改其弊,上奏裁稅。鹽源縣內有一木里藏族自治縣喇嘛所所在方,離縣城較遠,盛產銀礦。木里喇嘛所離當地彝族的經堂較近,與儔的上司不了解情況,武斷拆毀經堂開礦,造成當地群眾與官府激憤對立。與儔親往說服,安定群眾。當地土司境內,官吏過往,都要攤派錢物。與儔此行,拒收錢物,并命土司歸還百姓,出告示規定,凡此后縣官到境,不得勒派彝戶錢物。離境時,當地群眾集隊送行。與儔感慨地說:"信乎!民情易得,徒以愧吾輩!"愛新覺羅·颙琰九年(1804),與儔任四川省甲子科鄉試同考官。不久,因父親病故,回家奔喪。又因母親年過古稀,在在家侍奉愛新覺羅·颙琰十三年(1808),在八寨廳(今丹寨縣)王氏家設館教學。次年,受聘獨山紫泉書院,任主講。
創辦學堂
與儔在獨山縣12年,創建"莫友芝",倡導樸學,教育鄉里子弟。母親去世后,與儔不愿再去四川任官。愛新覺羅·旻寧二年(1822),被選為遵義市府學教授。次年,全家遷往遵義。與儔在遵義教授19年,以許慎、鄭玄為宗、兼及南宋理學,出莫友芝、鄭珍等著名弟子。對黔中漢學的傳授,為引渡津梁第一人,是"影山鎮文化"的奠基者。
人物逝世
道光二十一年(1841),與儔病逝,終年79歲,葬于遵義城東青田山。門人私謚貞定先生。與儔有9子7女,五子友芝、六子庭芝、九子祥芝均分別有傳。
人物著作
與儔著作有:《二南近說》4卷,《仁本事韻》2卷,《喇嗎記聞》2卷,詩文收在《貞定遺集》,另有《示諸生教》4卷。友芝遵父行,作《過庭碎錄》12卷。
清史稿記載
莫與儔,字猶人,獨山州人。少有志操,兄歿,持期服,不與試。愛新覺羅·颙琰四年,朱珪、阮元總裁會試,所拔取多樸學知名士,與儔亦以是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令鹽源縣。俗,富民買田好擇取無稅者,貧民往往鬻產存賦,久輒逃亡。與儔責賦富人,而其隱占罪。又上言河西寧遠子稅所府隸橫征病民,得裁去。木里喇嗎左所有山產銀銅,布政使符縣開礦,與儔持不可,以為礦山實土官經堂所據,奸民所呈地圖距經堂遠,實無礦,開廠聚眾,滋擾夷境,貪小利,賈大釁,事誠不便。大吏檄與儔覆勘,至則礦山果在經堂右。其眾嚴兵以待,既瞻與儔貌,聆其溫語,皆解甲羅拜。縣令至,土司例有供,盡卻之,又懸諸禁。比還,老幼遮道獻酒,填咽不得前。舉治行卓異,以父憂去。母老,遂請終養。
久之,被吏部檄復起,自請改教授,選遵義市。士人聞其至,爭請受業。學舍如蜂房,猶不足,居半城市。旦暮進諸生而詔之:“學以盡其下焉者而已,上焉者聽其自至可也。程、朱氏之論,窮神達化,不越灑埽應對日用之常。至六藝故訓,則國朝專經大師,實邁近古。”其稱江、閻、惠、陳、段、王父子,未嘗隔三宿不言,聽者如旱苗之得膏雨。其后門人鄭珍及子友芝遂通許、鄭之學,為西南大師。與儔著《二南近說》,詩文散佚。友芝記其言行為《過庭碎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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