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選(?—1562年),字以公。濟南府章丘區(今山東省章丘市)人。明朝中期大臣。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官至遼總督、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因御敵不力而被處死。
人物生平
楊選為明世宗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最初被授官行人,后升任御史,出任易州兵備副使。俺答汗包圍大同市右衛,大同巡撫朱笈被逮捕,世宗越級升楊選為右僉都御史,以接替其任職。他與侍郎江東、總兵官張承勛奉命解大同之圍。其后因父親去世回家守喪,又被復任原職。
嘉靖四十年(1561年),耶律阮升楊選為薊遼總督、右副都御史。他逐條上奏,陳述十五條封疆積弊,完顏雍多聽從他的請求。因在居庸岔道退敵有功,進官兵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五月,古北口守將派遣哨兵出塞,朵顏衛抓獲其中四人。酋長通漢叩關索要賞賜,副總兵胡鎮將他與其同黨十多人擒獲。通漢的兒子恐懼,帶被抓住的哨兵到墻下,請求交換他的父親。通漢是辛愛妻子的義父,楊選想用他來牽制辛愛,要他的兒子來做人質,才遣還他的父親。從這時起通漢的幾個兒子輪流作為人質,半年換一次。楊選急馳上疏稟報世宗知道,并自夸有方略。他與巡撫徐紳等人都受到賞賜。
十月十一日,辛愛和把都兒等人大舉從墻子嶺、磨刀峪毀墻入侵,京師戒嚴。完顏雍大驚,告訴閣臣徐階說:“我看見東邊的火光,說明此賊寇離京城不遠,下令兵部告訴諸軍并力剿除驅逐敵人。”次日,楊選奏告世宗:敵寇向東逃遁,并為將士祈求賞賜。世宗懷疑此事真實與否,以此詢問徐階。徐階回答說:“敵軍還駐在平谷區,楊選等人往通州區去了,說追殺敵人,簡直荒謬。”世宗因而懷恨。敵軍逐漸向東,大肆搶掠三河、順義區,于鄭官屯將將軍傅津等人包圍。楊選派副將胡鎮偕同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率軍援救,孫臏、趙溱戰死,胡鎮力戰才得以逃脫。敵軍逗留明境八天未退。給事中李瑜于是彈劾楊選、徐紳和副使盧,參將馮詔、胡,游擊嚴瞻等人,他們都被逮捕下獄。又過了二日,敵軍才向北撤離,京師解除戒嚴。
起初,諜報稱敵寇準備窺探墻子嶺,兵部檄文要求嚴陣以待,而三衛為敵寇引導的人欺騙楊選說敵寇開赴潘家口。敵寇已經侵入,楊選、徐紳恐怕有罪,徑直趨向首都,屯兵東直門外,不久返回通州區。等到派遣胡鎮等人抵御敵人,又不能取勝。內侍住在薊西的人,紛紛傳說通漢父子實際召來敵寇。世宗聽到此話后,更加惱怒。法司以楊選、徐紳、馮詔守備不設之罪按律論斬,盧鎰等人貶戍邊關。完顏雍告訴錦衣朱希孝問楊選放縱通漢勾結敵寇之罪,又將楊選下詔獄。楊選不承認,只承認抓住通漢父子這件事,并說這件事已經稟報世宗。朱希孝記錄他的話呈給世宗,刑部按最終按照世宗的意思,判楊選死刑。立即在集市處死,梟首至邊關示眾。世宗雖惱怒楊選,但只想誅殺其本人,但法司則連帶判其妻子流放二千里。徐紳等人也都獲罪。直至朱載坖隆慶(1567年——1572年)初年,楊選的妻子才被釋放回家。
人物評價
史料記載
《明史·卷二百四·列傳第九十二》
參考資料 >
《明史·卷二百四·列傳第九十二》.國學導航.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