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塞卡灣位于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之間的太平洋延伸部分。長約65公里(40哩),灣口寬32公里(20哩),內部寬約80公里(50哩),面積約1,800平方公里(700平方哩)。
概況
豐塞卡灣有宏都拉斯的戈阿斯科蘭(Goascoran)河、喬盧特卡(Choluteca)河、內格羅(黑色)河和尼加拉瓜的埃斯特羅雷亞爾河(Rio Estero Real)注入。主要島嶼有大薩卡特(Zacate Grande)、埃爾蒂格雷(El Tigre)和梅安哥拉(Meanguera)島。主要港口有薩爾瓦多的拉烏尼翁(La Union)、宏都拉斯的阿馬帕拉(Amapala)和尼加拉瓜的莫拉桑港(Puerto Morazan)。1992年海牙國際法庭就洪都拉斯和薩爾瓦多在海灣內的分界做出裁決后,這兩個國家和尼加拉瓜均表示愿意共同開發利用豐塞卡灣海洋資源,但過去一直未能就此簽署協議。
地位
2007年10月5日,尼加拉瓜總統丹尼爾·奧爾特加、洪都拉斯總統曼努埃爾·塞拉亞和薩爾瓦多總統薩卡在馬納瓜簽署建立豐塞卡灣和平和發展區宣言。決定聯合開發和利用豐塞卡灣的資源,把這一區域變為3國共管的“和平、持續發展與安全的海灣”。
三個共享豐塞卡灣的國家簽署這項宣言是一個歷史性的事件,除了向世界發出一個政治成熟的信號之外,也是對爭取和平的斗爭的一個貢獻。宣言規定委員會可以求助于中美洲一體化體系。
宣言包括共同實施發展旅游的項目。同時包括研究和促進人工捕魚和體育捕魚、居住在島上和太平洋海岸海灣居民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定3國將就漁業、旅游業、港口建設以及環境保護等合作項目組建3個委員會,以便在今后6個月內制定出相關的實施計劃。此外,3國決定聯合建立一所海洋大學,為開發和利用豐塞卡灣資源培養人才。
發展
決定建立豐塞卡灣和平、可持續發展與安全區,是在聯合國第62屆大會期間商定的,其基礎是薩卡向奧爾特加和塞拉亞提出的。該海灣的管理或共同管理的制度包括人工捕魚和體育運動的自由流動,環境問題,建立一所海洋大學對該水域進行調查,重新建立船隊的連接等。
三方委員會負責提出減少生態系統的脆弱性、建立兩國或三國企業的計劃或項目,強調革新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的計劃,公平地利用自然資源、人工捕魚和農業等。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