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將(1037—1111),字沖元,福建閩縣(今閩清縣)人,是北宋時期的名臣。他于嘉祐八年(1063年)中癸卯科狀元,當時年僅27歲,成為福州市歷史上的第一個文狀元。許將以其文武雙全、廉潔奉公的品質而聞名,深受趙頊和趙煦的器重。他曾擔任明州通判、兵部侍郎、尚書右丞、尚書左丞等職務。許將于政和元年(1111年)病逝,享年七十五歲,朝廷追贈他開府儀同三司,并謚號為文定。
人物生平
恪盡職守
許將(1037-1111)中狀元后,被任命為宋翰林院編撰、昭慶軍判官,通判明州。神宗召對,授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本當由太常寺轉任博士,因神宗賞識,超改右正言。第二天,值舍人院,第三天,判流內,舉朝皆以之為榮。期間,許將恪盡職守,興利除弊,趙頊大加贊賞,詔令免試進知制。
奉詔使遼
遼朝陳兵二十萬于代州邊,并遣使索地,大戰一觸即發。許將毅然奉詔使遼,應答不卑不亢,曉以利害,使遼朝放棄侵吞想法。還朝后,知審官西院,值學士院,判尚書兵部。任上,整頓民間自衛組織,使之趨于規范。進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后,因蔡確、舒亶忌妒陷害,黜知蘄州。第二年,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改揚州市,又改鄆州。期間,當地獄中無犯人,士子不謗政,被譽為王曾在世。
朝野贊許
元豐六年(1083),召為兵部侍郎時上疏,對國防體制及軍馬物資籌備工作提出建議,為朝野人士所贊許。
紹圣元年(1094),入為吏部尚書,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當時章惇為相,奏請掘元祐政黨領袖司馬光墓,許將認為不可,并引經據典說服趙煦。
崇寧元年(1102),進門下侍郎,累官金紫光祿大夫。撫定州、廊州。因收復河、湟失地有功,轉特進。御史中丞朱諤彈劾許將為人“左顧右視,見利則回……,強顏偷安……。”使許將一貶再貶。
崇寧八年(1110)八月,奉旨為表兄宋福建興化軍城人傳臚進士會元侍中兼樞密副使謚文正黃中庸撰銘。
政和元年(1111),許將病逝,享年七十五歲,朝廷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謚號文定。
史籍記載
《宋史·許將列傳》
家族成員
人物評價
總評
據許姓家譜記載,許將逝后葬于長樂梅花。宋名臣李綱曾提起許將,景仰之情溢于言表:“文定許公,當仁廟嘉祐中廷對,為天下第一。歷事五朝,逾四十載,入位丞弼,出擁節旄,其勛業、行義、經術、文章皆兼備之,為當世之所瞻仰。”
參考資料 >
許將_古今名人_福州市閩侯縣政府.福州市閩侯縣政府.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