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謙(1871—1940),字季龍,出生于江西南昌,中華民國時期政治家。1903年入譯學館攻讀法律政治。授翰林院編修,不久調任法部參事,主持法律編查館。1910 年赴美國出席第八屆萬國改良監獄暨司法制度會議。1911年回國,倡組國民共進會。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長,同年8月,國民共進會與中國同盟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徐謙被推舉為國民黨本部參議。民國5 年9月,任段祺瑞內閣司法部次長。次年隨孫中山南下,任護法軍政府參議。民國11年9月任北京政府司法總長。次年2月,與胡漢民等被委為大元帥駐滬辦理和平統一代表。民國15年,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8月回廣州市,任國民政府委員兼司法部長。民國16年,4月中國國民黨實行清黨,被通緝,乃潛居上海租界,后轉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國22 年11 月,與李濟深等由港入閩,參與組織“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當選為委員、最高法院院長兼農工幸福委員會主席。翌年1月閩變失敗,去香港。抗日戰爭爆發后回南京,后赴武漢、重慶市,任國防委員會委員。民國27年6月,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民國29年9月26日在香港病逝。著有《民法總論》、《刑法叢編》、《詩詞學》、《筆法探微》、《勞資合一論》、《季龍先生詩集》等。
生平經歷
徐謙,字季龍,晚年自署黃山樵客,歙縣徐村人,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政治家。出生于江西南昌。
1903年,應試及第,成為光緒朝進士,并由此而進入翰林院譯學館和京師大學堂仕學館攻讀法律政治。
1907年,畢業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編修和法部參事職務,主持制訂全國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師地方審判廳廳長、京師高等審判廳檢察長。
1910年,徐謙同許世英赴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參加國際司法會議,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國的司法制度。中華民國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內閣司法部次長。
1912年8月25日,同盟會等5團體正式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在北京召開成立大會,出席并 與閻錫山、張繼、李烈鈞、胡瑛、王傳炯、溫宗堯、陳錦濤、陳陶遺、莫永貞、褚輔成、松毓、楊增新、于右任、馬君武、田桐、譚延闿、張培爵、沈秉堃、王善荃、姚錫光、趙炳麟、柏文蔚、孫毓筠、景耀月、虞汝鈞、張琴、曾昭文、蔣翊武、陳馮盎一起被推舉為參議。
1913年04月27日,發表名文《布告國民》,鼓吹武裝反袁。此后去上海市,加入了基督教圣公會,并發起組建全國基督教救國會。
1917年,南下廣州市,任孫中山廣州軍政府秘書長。
1918年,軍政府改組為總裁合議制后,徐謙被孫中山(總裁之一)委派為全權代表出席會議,同時徐謙被任命為軍政府司法部長。
1919年,以觀察員資格參加巴黎和會,回國后,被聘為天津市《益世報》主編。
1921年,任孫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長。
1922年,任北京政府王寵惠“好人內閣”司法總長。
1923年,任嶺南大學文學系主任,并創辦了《評議日報》。
1923年,應馮玉祥之聘進京,任中俄庚款委員會主席,同李大釗成為戰友。
1925年,徐謙在李大釗的領導下,積極參加了國民會議運動及五卅反帝愛國運動。同年7月,國民政府在廣州市成立,徐謙被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選為政府委員,兼管司法行政。
1926年,隨馮玉祥訪問蘇聯,回國后,任廣州國民政府司法部長。
1927年03月中國國民黨召開二屆三中全會,徐謙當選為中央常委和軍事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武漢政變發生后,徐謙受到汪蔣兩派的排擠,被迫辭去一切職務,寓居香港特別行政區,重開律師生涯。
抗日戰爭爆發時,他懷著一腔救國熱情回到內地,任國防委員會委員。還曾任國民黨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國民政府委員等職。
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
徐謙一生為中國現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盡力,貢獻頗大。
人物著作
《民法總論》、《刑法叢編》、《勞資合一》、《徐季龍先生遺詩》、《筆法薈談》等。
參考資料 >
記述東臺名賢徐謙先生的治學與革命生涯.微信公眾平臺.2024-10-07
記述東臺名賢徐謙先生的治學與革命生涯.東臺市博物館 微信公眾號.2024-10-06
徐謙. 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2024-10-06
徐謙:前清翰林中的基督徒與革命家.iea.cssn.cn.202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