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龍(學名:Brontosaurus)是蜥腳下目恐龍的一個屬。奧塞內爾·馬什在1879年命名了秀麗雷龍(Brontosaurus excelsus),brontē/βροντη在古希臘文里意為“雷聲”,而sauros/σαυρο?意為“四腳蛇”;但這名稱在1974年正式遭到廢除,由在1877年命名的迷惑龍所取代。但經證實,迷惑龍與雷龍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恐龍。2015年,來自葡萄牙和英國的古生物學家在4月7日的《Peer J》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梁龍科的物種級系統發育分析與分類學修正》(A specimen-level phylogenetic analysis and taxonomic revision of Diplodocidae(Dinosauria,Sauropoda))的論文,這篇長達298頁的論文的核心就是,雷龍重新變成了有效屬。雷龍是蜥腳下目恐龍的一個屬,由奧塞內爾·馬什在1879年命名。雷龍的頭頸長且粗壯,可以一定程度的把頭頸揚起,而尾巴則像鞭子一樣細長。雷龍生活在侏羅紀,主要化石產地為美國,和迷惑龍的產地基本完全重合。在1974年,雷龍的名稱被廢除,由早了兩年命名的迷惑龍所取代。然而,根據2015年發表在《PeerJ》期刊上的一項研究,雷龍和迷惑龍是兩個不同的物種。研究者通過對雷龍和迷惑龍數百個骨骼特征的比較,發現它們之間存在許多重大差異,足以讓雷龍重新成為一個有效的屬。研究報告長達300頁,歷時5年,作者群分析了81個蜥腳形亞目恐龍標本的477種不同生理特征,證實了雷龍的存在。雷龍是一種巨大的四足蜥腳類恐龍,具有長而細的脖子和適應食草生活的小頭,粗壯而沉重的軀干,以及長而鞭狀的尾巴。各個物種生活在侏羅紀晚期,化石主要發現于現今的北美洲莫里森組地層,并在侏羅紀末期滅絕。成年雷龍的長度估計可達19-22米(62-72英尺),重達20余噸。作為典型的蜥腳類恐龍,雷龍是最為人熟知的恐龍之一,曾在電影、廣告、郵票以及其他各種媒體中亮相。
主要品種
雷龍屬于梁龍科,梁龍科是群體型巨大的四足動物,具有極長的頸部與尾巴,包含:梁龍、重龍屬、超龍屬。雷龍與迷惑龍的關系密切,都屬于迷惑龍亞科,該亞科包含迷惑龍及其近親,且是梁龍亞科的姊妹群。?
秀麗雷龍(B. excelsus):最初的雷龍,由馬什在1879年所命名。化石為6個部份骨骸,包含一個部份頭顱骨,發現于美國的科羅拉多州、俄克拉荷馬州、猶他州、以及懷俄明州的Bone Cabin采石場與Nine Mile采石場等地。曾被認為是迷惑龍,現已獨立,并成為雷龍屬模式種。
小雷龍(B. parvus):原為Elosaurus parvus。在1994年,被改列為雷龍的一個種,并獲得其他研究人員的支持。迷惑龍的正確頭部于1877年,奧塞內爾·馬什(Othniel Charles Marsh)公布一個新的蜥腳下目,埃阿斯迷惑龍(Apatosaurus ajax)。在1879年,馬什將另一個更為完整的標本成立為新屬,秀麗雷龍(Brontosaurus excelsus)。于1903年,埃爾默·里格斯(Elmer S. Riggs)發現秀麗雷龍與埃阿斯迷惑龍非常類似,應為同種動物,于是將秀麗雷龍改為秀麗迷惑龍。根據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的規定,由于迷惑龍首先被公布,故其名稱具有優先權。所以雷龍被認為是迷惑龍的次異名,成為非正式用法。之前廣為人知的雷龍圖片,于1970年代被人發現是秀麗迷惑龍(Apatosaurus excelsus)加上圓頂龍屬的頭部。經過研究,科學家們發現了雷龍和迷惑龍具有大量不同之處,雷龍重新定為有效物種,和迷惑龍分家。
另外,胸飾迷惑龍A. yahnahpin是在1994年由Filla、James以及Redman等人所命名。在1998年,羅伯特·巴克(Robert?T. Bakker)將A. yahnahpin改建立為新屬原雷龍屬,模式種是胸飾原雷龍Eobrontosaurus yahnahpin。該物種后被歸入雷龍屬,稱為胸飾雷龍B.yahnahpin。化石為一個部分骨骸,發現于懷俄明州。
雷龍與迷惑龍
歷史
1879年,美國古生物學界的一對老冤家,馬什和柯普,此時正以“化石戰爭”的名號打得不可開交。他們倆在美國全境到處搜羅化石,誓要在化石數量和種類上超越對方。任職于耶魯大學的馬什教授,得到手下的消息,聽說在懷俄明州的科莫崖發現了一些巨大的恐龍化石。馬什聞訊趕到,看到一塊塊碩大的骨頭樂不可支,心想可以用這個大家伙殺一殺柯普的威風。經過草草研究,馬什將這種恐龍歸入蜥腳下目,并給它起了一個響亮的名字——雷龍!意思是這種龐大的恐龍,走起路來都會震天動地,發出雷鳴般的響聲。
這樣霸氣的名字很快吸引來民眾的注意,馬什很快發揮出他吹牛的本領,在報紙上大肆宣揚:“我們驚奇地發現了這種巨大的恐龍,一旦它用腳后跟站立起來,那真是高聳入云,當一大群雷龍從遠處走來時,一定是塵土蔽日,響聲如雷。”雷龍的名氣逐漸傳播開來,而憑借著這只龐然大物,馬什也賺足了面子,一時間讓競爭對手柯普抬不起頭。
盡管化石材料很豐富,但雷龍的顱骨化石卻還沒被發現。已經通過宣傳攻勢賺得盆滿缽滿的馬什并不太在乎,大手一揮說:“那就給它安上一個分類不明的蜥腳下目的腦袋吧。”于是缺少頭顱的雷龍標本上,就草率地裝上了分類不明的蜥腳類的頭骨。這個頭骨在后來被鑒定屬于腕龍屬,但當年馬什用來代替雷龍頭骨的腕龍頭骨,究竟是編號為USNM 5730的標本,還是編號為YPM 1911的標本,如今已無從考證。
可隨著研究的深入,馬什發現事情好像不太妙:雷龍好像和兩年前發現的一種叫迷惑龍的恐龍很是相像,很有可能是同一種動物。如果這件事被死對頭柯普知道了,一定會被他笑掉大牙的!不僅如此,雷龍這個家喻戶曉的名字也會被剝奪。
根據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的規定,給動物起名時,只要是同一種動物,最早注冊的名字將永遠有效,而后來者哪怕名氣再大也是無效名。這意味著,如果情況屬實,雷龍這個響亮的名字將被丟棄,科學界只承認聽起來有些怪怪的“迷惑龍”這個名字。
作為自己最寶貴的戰利品,馬什才不忍心看到雷龍連自己的名字都弄丟了。事到如今,他能做的只有一個字:瞞!直到馬什去世,雷龍的秘密也沒有公之于眾。
可是紙是包不住火的,到了1903年,古生物學家埃爾默·里格斯就指出,雷龍與迷惑龍非常類似,應為同個物種。很快,專家們發現了馬什用腕龍腦袋耍的把戲,這更讓整個學界都一邊倒地認為雷龍就是馬什炮制出來的騙局。就這樣,整個20世紀,科學家們都一致認為雷龍就是迷惑龍。
然而雷龍這個名字相當霸氣和受歡迎,所以大眾繼續使用這個名字,就連1989年,美國郵政總局發行的一套恐龍郵票,其中就包括了雷龍。當時許多學者指出,雷龍是無效名,但是美國郵政管理局解釋道,雖然科學家使用迷惑龍這個名稱,但是大眾更熟悉雷龍。
然而時間到了2015年,葡萄牙和英國兩國科學家組成的研究團隊,公布了他們的最新研究成果,讓雷龍的名字失而復得。專家們花費5年的時間,走訪了美國和歐洲的各大博物館,在庫房中一件一件地查看化石標本。在分析了幾百具恐龍化石后,科學家們發現雷龍和迷惑龍之間存在著許多處差異,因此認為雷龍和迷惑龍并不是同一種動物,而是兩個獨立的物種。于是這場跨越了百年的名姓之爭,終于塵埃落定,雷龍這個大名鼎鼎的名號得以保存。
差異
單從外形來看兩者極為相似,兩者雖相似,但仔細看雷龍的脖子更粗,軀干更高,但四肢沒有迷惑龍長。
雷龍生存的時代也略早于迷惑龍,雷龍生活于啟莫里階,而迷惑龍生活在提通階。
物種簡介
來歷
雷龍(Brontosaurus),曾被歸入迷惑龍(學名Apatosaurus),是蜥腳下目梁龍科下的一個屬,生活于侏羅紀的啟莫里階之間,約1億5000萬年前。雷龍身長接近20米,體重可達20余噸,比最大可達50-55噸的近親迷惑龍小,但二者的一般個體體型接近,約10-15噸。它們的屬名在希臘語意為“雷鳴蜥蜴”,這是因它身軀龐大,走路時發出雷鳴般的響聲。雷龍有著長頸、及鞭狀尾巴。與身體相比,頭部相當小。牙齒成匙狀。前肢略短于后肢。它們的頸椎比梁龍較短、較重,而腿部骨頭較梁龍的結實、較長,被認為是比梁龍更粗壯的恐龍。在正常的移動時,尾巴會離開地面。雷龍的前肢有一個大指爪,而后肢的前三個腳趾擁有趾爪。
雷龍的化石發現于美國的科羅拉多州、奧克拉荷馬州和猶他州,以及懷俄明州的Bone Cabin采石場與Nine Mile采石場。但雷龍的頭顱骨是在1975年首次被發現,足足比命名遲了一個世紀。莫里遜組發現的雷龍化石,來自于第2到第6地層帶。
名字來源
在一億四千萬年前的北美洲叢林,午后時分,翼龍在樹上歇著,偶爾扇動幾下翅膀,林中時而傳來幾聲昆蟲的鳴叫。突然,傳來“轟”、“轟”的聲音,由遠而近,越來越響,好像雷聲一樣沉重。然而,天上除漂浮的朵朵白云外,一碧如洗,毫無變天的跡象。晴天打雷,豈不是咄咄怪事。原來這不是天上的雷聲,而是叢林里走出了一只大型蜥腳類恐龍。因其腳步沉重,聲音巨大,每踏下一步,就發出一聲“轟”響,好似雷鳴一般,所以古生物學家給這種恐龍取了一個形象的名字,叫做雷龍,意思是“打雷的蜥蜴”。
雷龍可能重量達20余噸,而大約體長20米,它的脖子8米長,實際上比體軀還長。它的尾巴大約長達9米,它站立到臀部,大約4.5米高。而它身體后半部比肩部高,但當它以后腳跟支撐而站立起來,它真像是高聳入云。它可能生活在平原與森林中,并可能成群結隊而行。
雷龍體軀龐大,四肢粗壯,腳掌寬大,腳趾短粗,前肢有一個發達的大指爪,后腳上具有3個發達的爪子。雷龍自發現以后,便“身世”不凡,起初人們把它視作最重的恐龍。之后,美國一家石油公司耗費巨資,用它的復原形象作廣告,使其普及到了家喻戶曉的程度。
其實,當初的雷龍復原像并不是很準確,長脖子的頂端生著腕龍屬的顱骨,這是因為雷龍剛出土時沒有頭骨,且和迷惑龍十分相似,為了避免雷龍成為無效名,馬什就把腕龍的頭骨裝到了雷龍的骨骼化石上。
后來,完整的雷龍骨骼化石出土了,新一代的恐龍專家們終于弄清楚了雷龍頭骨的樣子。雷龍的頭骨與梁龍屬的頭骨相似,較為低長,側面看上去呈三角形,吻端很低,只有一個鼻孔,且位于頭的頂端;口中的牙齒較少,著生在頜骨的前部,牙齒呈棒狀,恰似鉛筆頭。
雷龍及其“姊妹”——梁龍等動物,代表了蜥腳下目的另一演化方向,這類動物不僅頸長,而且尾巴更長,尾的末端變細,呈鞭子狀。由于它們也是進步的蜥腳類恐龍,脊椎骨上的坑凹構造也相當的發育,就連椎體的內部,都還有孔洞,這是大恐龍適于陸地生活而減輕自重的適應性變化。
這種像山一樣的大個子,長著一條長脖子和一個很相稱的小腦袋。頭小身子大的雷龍,一定要花大量的時間來吃東西,而且還狼吞虎咽。食物從長長的食管一直滑落到胃里,在那兒,這些食物會被它不時吞下的鵝卵石磨碎。雷龍是中等大小的蜥腳類恐龍。它們是食植物的動物。雷龍只需幾天就能將一個地方的食物吃光,所以不得不遷徙到其他地方,尋找新的食物來源。
雷龍屬于梁龍科,梁龍科是群體型巨大的四足動物,具有極長的頸部與尾巴,包含:梁龍、重龍、超龍。雷龍屬于迷惑龍亞科,該亞科包含迷惑龍及其近親。
古生物學
早期學者認為雷龍過于巨大,很難在旱地上支撐住自己的身體,故有科學家指出蜥腳下目恐龍是生活在如沼澤的地方,部分身體沉在水中。但近年來的研究并不支持此一說法。事實上,就如其親屬梁龍一樣,雷龍是植食性的動物,有著長頸及長尾巴作為平衡。一個近年研究認為梁龍科的頸部不靈活,而雷龍等蜥腳類恐龍是以低植被為食。足跡化石指出它們可能成群生活。
在2008年,科羅拉多州莫里遜組的一個采石場發現了未成年雷龍的足跡化石。從這些足跡化石顯示,這些未成年雷龍可能以后肢在奔跑,類似現代冠蜥的方式
形態特征
成年雷龍身高約4.5米,頭部較小且外形扁平,眼睛長在后部隆起的頭頂;脖子寬大,寬大的頸椎增加了脖子的重量;尾巴由82塊尾椎骨組成,又細又長且特別靈活。
頸部
早年間被描繪成具有“S”形彎曲的頸部,近年學者發現蜥腳下目的頸部并不能如此彎曲。近年來常常被描繪成脖子低平地伸直著。但最近學者發現雷龍等梁龍科恐龍的脖子應該是抬起來的,就像其他蜥腳類恐龍那樣。
氣囊
雷龍有著鳥類一樣的氣囊,呼吸效率非常高,可以有效攝入氧氣。
尾巴
雷龍的尾巴是非常長及尖端細,彷似一條鞭子。在1997年,一項就雷龍尾巴的電腦模擬發現,蜥腳下目恐龍的尾巴揮動時,可以發出200分貝以上的聲響,可以與大炮發射的音量相比。
物種對比
參考資料 >
雷龍相關資料.網易.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