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葫蘆妹是《葫蘆兄弟》和《金剛葫蘆娃》兄妹篇,有正版連環畫(盜版CD是有聲讀物,因為版權問題下架)。
講述葫蘆娃有一個活潑可愛又具神功奇能的小妹妹,在葫蘆山爆裂時被拋到了東海之濱。她心地善良樂于助人,且愛憎分明勇于抗暴。為保護百姓和水族的安寧,她奮不顧身地與殘害生靈的水妖拼斗,幾經磨難,在小烏龜和小金剛的幫助下,終于斬除了群妖。
劇情簡介
金剛葫蘆妹,1993年由中國電影出版社出版。是《葫蘆兄弟》和《金剛葫蘆娃》兄妹篇,葫蘆娃官方連環畫第三部。是葫蘆兄弟的小妹妹,葫蘆山爆裂時被拋到了東海之濱。葫蘆妹愛憎分明、心地善良勇于抗暴、樂于助人。
角色介紹
CD侵權事件
《金剛葫蘆妹》從連環畫變成有聲讀物制品,因沒有取得作者的授權,出版社、銷售商和演播者均被告上法庭,被索賠25萬元。日前,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令新蕾出版社因侵犯著作權,賠償原告2萬元并賠禮道歉,卓越公司停止銷售侵權作品,著名配音演員喬榛和丁建華則不構成侵權。
原告胡進慶、姚忠禮、吳云初創作的連環畫《金剛葫蘆妹》,1993年由中國電影出版社出版發行。2006年11月,原告在卓越網上發現有《金剛葫蘆妹》的CD出售。在CD的封套及盤片上載明,該CD由新蕾音像出版社出版(新蕾出版社的下屬),丁建華、喬榛演播。經比對,該CD的內容與原告的《金剛葫蘆妹》連環畫講述的故事情節、脈絡、人物形象特征基本一致。
法院認為,新蕾出版社使用并改編時未經許可,且未為原告署名,未支付相應報酬,行為侵犯了署名權、改編權、復制權等權利。卓越公司銷售的《金剛葫蘆妹》CD雖具有合法的來源,主觀上無過錯,但應停止銷售被控侵權CD。新蕾出版社作為《金剛葫蘆妹》音像作品的制作者,使用連環畫中文字作品委托喬榛和丁建華進行演播,理應由其承擔制作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喬榛和丁建華并不侵權。
參考資料 >
金剛葫蘆妹.豆瓣讀書.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