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興,男,漢族,1957年11月出生,湖北陽新人,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8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曾任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
人物履歷
1986年畢業于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部,獲醫學碩士學位。
1989年畢業于同濟大學醫科大學,獲醫學博士學位;同年進入南開大學化學博士后流動站,在何炳林院士的指導下進行了為期兩年的博士后研究。
1991年留南開大學任教,被聘為副教授,1993年被聘為教授,1994年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先后任南開大學高分子化學博士后流動站博士后研究人員 ,南開大學高分子化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研究員、天然藥物吸附與分離實驗室主任 。
1996年調任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00年起歷任天津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天津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主任。
社會兼職
天津市科學技術協會副主席、天津市專家協會副會長。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26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免去李朝興的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問責免職
2017年5月,市委對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工信委)不作為問題進行嚴肅問責,時任市工信委黨組書記、主任李朝興同志被免職。
2013年8月,市工信委與國家某局簽署《框架合作協議》,在津共同建設某國家數據中心。協議簽署后3年多來,市工信委一直未組織研究細化協議條款、明確具體內容,工作不嚴不細,為日后產生糾紛埋下隱患。其間,某有限公司代表國家某局所屬基礎地理信息中心與市工信委等單位,就該項目建設積極聯系溝通,并先后協調國家某局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及技術人員兩次來津參觀交流和技術對接,而李朝興同志未再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就此事進行專題研究。市工信委電子信息中心就推進該項目建設,先后4次向李朝興同志和市工信委呈報請示,均未得到批復。2017年1月,某有限公司負責人與李朝興同志當面溝通協商,要求按照協議提供有關設備,李朝興同志不同意,并以市工信委信息化推進處、市工信委電子信息中心已調整至市委網信辦為由,推脫責任,態度敷衍,直至2017年3月,該項目協議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市工信委存在不負責任、推諉扯皮、不作為問題,造成群眾信訪舉報,產生不良影響。李朝興同志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免職處理。
辭去代表
2017年9月26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通過決議,接受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原主任、黨組書記李朝興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017年11月4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李朝興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朝興代表資格終止。
參考資料 >
天津市工信委原主任李朝興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中新網.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