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是西漢劉驁的第三個(gè)年號,共計(jì)4年,公元前24年至公元前21年。
史料記載
改元陽朔
《漢書》記載
(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丑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財(cái)振貸。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jǐn)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陽朔二年
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shí)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于蕃時(shí)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shí)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diào),豈不謬哉!其務(wù)順?biāo)臅r(shí)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guān)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瀑布、五阮關(guān)者,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區(qū)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詔曰:“古之立太學(xué),將以傳先王之業(yè),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于古今,溫故知新,通達(dá)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xué)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陽朔三年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潁川鐵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jīng)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陽朔四年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范》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cuò)之本也。先帝農(nóng),薄其租稅,寵其強(qiáng)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xiāng)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方東作時(shí),其令二千石勉勸農(nóng)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書》不云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縣王宇薨。
閏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參考資料 >
漢書成帝紀(jì).國學(xué)網(wǎng).2024-09-19
漢書.古詩詞網(wǎng).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