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光(1961年5月1日—2002年5月10日),遼寧省西豐縣人,朝鮮族,20世紀80年代東北“喬四”犯罪集團的成員,1996-1999年在北京成立黑社會集團,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共作案13起,并致6人死亡,傷數人。
李正光,1961年5月1日生,遼寧省西豐縣人。在哈爾濱市某大學讀大二時,因打架被開除。輟學后,李正光參與多次打架斗毆,加入了“喬四”集團,負責“承包”拆遷工程,憑借兇狠的作風成為了“第一殺手”。
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殺人被黑龍江警方通緝,此后一直在逃,并流竄于北京、東北之間。1997年李正光在北京與鄭相浩相識。此后鄭相浩在京積極發展黑惡勢力,成為該集團二號人物。2001年11月1號,李正光等15名被告人進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接受宣判。2002年5月10日,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一惡勢力犯罪集團的4名主犯李正光、鄭相浩、陳洪光、朱慶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人物生平
成長經歷
李正光出生于1961年5月1日,從小就在哈爾濱市長大,父母是國企正式職工,家庭條件相當不錯。在成年之前,他還是一個較本分的人,很多同齡的孩子都愿意找他踢足球、打籃球,在父母的監督下順利考上大學。大學時期,李正光接觸到武俠小說和香港黑幫片,被港片和小說吸引,開始向往“江湖”生活,鍛煉身體,變得好勇斗狠,屢屢被公安機關收容教養,因此在大學二年級時被開除。但他沒有回家,而是直接在社會上當起了小混混,當時東北地區的各路黑幫開始崛起,憑借口才和學來的打架技巧成為了十幾個混混的頭目,直到他進入到“喬四”集團,人生終于踏上了不歸路。
東北作惡
李正光最初輟學后,整日游手好閑,和十幾個小混混結成一派,每次打架都沖在最前面,別人用木棍和拳頭,他卻用刀片和鐵棍,以作風兇狠出名。但他卻從不搞偷襲暗算,遵守“江湖規矩”,能打架又講規矩的李正光被“喬四”邀請加入自己的犯罪團伙。成為“喬四”犯罪集團成員后,1米68個頭的李正光,打架兇猛異常,懷中常揣著一把鋸短槍柄的獵槍,跟隨喬四干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情。
“喬四”集團的主要業務是“承包”拆遷工程,一是讓拆遷戶搬走,二是讓其他承包商退出。這兩項工作都需要使用武力,李正光當仁不讓負責趕跑拆遷戶和與其他黑社會團伙械斗。從加入“喬四”集團到最后覆滅,李正光至少殺死5人,并打傷多人。20世紀80年代,哈爾濱市正值城市建設,很多“釘子戶”不肯搬遷,“喬四”憑借“簡單粗暴”和軟硬皆施的方式犯罪勢力逐漸擴大,犯罪集團開始興起。
進入“喬四”集團后,李正光以打架兇狠、心思縝密,以及重“義氣”等特點,獲得了喬四的賞識,成為這個犯罪集團“第一殺手”。而且,每次惡斗,都是李正光“打頭陣”。有一次“喬四”的小弟被對手抓住,揚言要砍他的手指,李正光不帶任何武器,他對著對方大吼道:“你們想砍我兄弟的手,那就砍我的吧!我自己給你們剁!”,對方立刻阻止并放了小弟,李正光真正取得“喬四”信任,讓李正光作為“分舵主”招兵買馬。李正光與小飛兩伙人在哈爾濱松花江邊的青年宮遭遇,因買門票的小事結下宿怨,此后引發的一系列沖突最終升級為讓李正光聲名大振的惡斗。此后很長一段時間他們互相捉對方的人打,雙方都有死有傷,在一次黑道的火拼中,李正光用獵槍將對方頭目小飛的右腿踝部擊成粉碎性骨折,然后又用刀片將小飛的左腳跟腱割斷,致小飛雙腳被廢掉從此成了殘廢。小飛的殘疾,讓“喬四”和李正光更加囂張,他們幾乎控制了哈爾濱市所有黑色產業。小飛的弟兄張曉波發誓要為小飛報仇,但他知道自己不是李正光的對手,只得將怒火發在李正光的同伙袁新蘭身上,袁被其開槍打死。
畏罪潛逃
1990年8月9日上午,時任黑龍江省省委書記的孫維本指示:“事不宜遲,要迅速行動。”“一網打盡,以防后患。”8月10日,秘密調集來的武警與警察展開秘密行動,當晚抓獲喬四(喬四)、郝偉濤和王偉范等19人。“憑借復雜的社會關系和多年的反偵查經驗”李正光得以逍遙法外。
在京作惡
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殺人被黑龍江警方通緝,此后一直在逃,并流竄于北京、東北地區之間。1997年李正光在北京與鄭相浩相識,二人臭味相投。此后鄭相浩在京積極發展黑惡勢力,成為該集團二號人物。李正光從東北召集“喬四”集團舊部來北京,爭奪朝陽區歌舞廳等娛樂場所,同時引來了黑社會人物金重德的不滿,兩人開始爭奪地盤,為進一步控制北京朝陽區部分餐飲娛樂業,掃除另一黑道頭目金重德這一障礙,并為自己的兄弟金華報仇,李正光與鄭相浩、陳洪光、崔始得、朱慶華等人多次追殺金重德,并最終在1999年12月16日晚6時,將剛從賓館走出來的金重德槍殺致死。這個“黑吃黑”事件,雖然以金重德被槍殺告終,但也引發了李正光犯罪集團的覆滅。
1997年,李正光、鄭相浩為控制北京市朝陽區部分餐館和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組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北京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共作案13起,并致6人死亡,傷數人。
末路歸途
金重德死后,李正光接手了他的大部分產業。對于這一系列“黑吃黑”事件,警方對此事件嚴查督辦,李正光再次逃跑。在調查金重德的死因時,李正光及其犯罪集團的諸多罪惡,都一并被曝光出來。公安部門評價以李正光為首的犯罪集團的犯罪特征時指出,以李正光為首的犯罪集團組織嚴密,有“軍師”、“干將”、“打手”,幫內成員如有告發、出賣、觸犯幫派利益行為的人,都將受到內部“幫規戒律”的嚴厲處罰;而且分工明確,交叉作案,干完立刻就撤,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這些特征無疑都得自李正光的影響。北京警方歷時九個月終將這一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抓獲歸案。
執行死刑
2001年11月1號,李正光等15名被告人進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接受宣判。李正光犯罪集團的所有成員共觸犯了刑法37個條款,犯下殺人、搶劫、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近10個罪名。法院根據這一犯罪集團4名主犯的各自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數罪并罰,分別依法判處李正光、鄭相浩、陳洪光、朱慶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鄭相浩同時被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李正光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也被法院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或20年到2年的有期徒刑。2002年5月10日,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一惡勢力犯罪集團的4名主犯李正光、鄭相浩、陳洪光、朱慶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喬四”犯罪集團
“喬四”犯罪集團是以喬四(喬四)為首, 李正光、郝偉濤(郝瘸子)、陳建濱(小飛)、楊德光(洋饅頭)等人為骨干的流氓犯罪團伙。 李正光是這個集團的2號人物,”第一殺手“,許多事情都要他親自出馬才能擺平。綽號”洋饅頭“的楊德光,本是另一個黑社會團伙頭目,兩個團伙存在利益矛盾,但在李正光的勸說下,楊德光全部人馬最后都歸順喬四。1990年8月10日,“喬四”犯罪集團被警方摧毀,但李正光卻逃脫。1991年6月9日,喬四等14名犯罪分子在距離哈爾濱市18公里的陳家崗刑場被執行槍決。
社會影響
中新網北京2000年12月19日消息:北京警方近日一舉打掉了以李正光為首的、稱霸娛樂行業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48名,收繳54式手槍一支,子彈14發,瓦斯彈、管制刀具等兇器四十余件及作案用的汽車兩部。
李正光犯罪集團覆滅后,北京日報報道:李正光及其犯罪集團,在北京市控制朝鮮族人開辦的歌廳、酒吧、餐館等娛樂消費場所,霸占洋酒供銷市場,收取保護費,持槍、持刀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相互火并,共作案13起,并致6人死亡,傷數人,嚴重地破壞了首都社會治安,社會危害性極大。
人物評價
我們一直想找到一張李正光的照片,李正光長得“不討厭”,中等身材,一張四方臉,一雙濃眉,一點也不猖狂。——《三聯生活周刊》評
道里區安寧街李正光的老街坊們說:“這孩子十七、八歲時還挺本分的,很多同齡的孩子愿意找他踢足球、打籃球。二十歲左右他開始走上另一種生活道路。當李正光混成大“炮子”后,就很少回來了,人們看到的是更冷酷,也更實際。據說他不相信愛情那種虛無緲緲的東西,他一直單身,雖然身邊不時也會有女人的身影”。
李正光集團作案13起,預謀殺人致5人死亡,傷數人,同時搶劫、綁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私藏槍支彈藥,無惡不作,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北京晚報》評
參考資料 >
殺人搶劫無惡不作 惡勢力犯罪集團4主犯伏法.北方網.2023-06-11
東北黑老大爭霸京城獲死刑 庭下其女友竟頻送飛吻.新浪新聞.2023-06-11
一惡勢力犯罪集團的15名成員在京受到嚴懲.新浪網.2025-08-13
兇殘暴戾 京城最大惡勢力團伙氏集團覆滅記(圖).新浪網.2025-08-13
報道:追尋“一號殺手”.新浪新聞.2023-07-27
作案13起、殺死6人 黑老大李正光踏上死途.新浪網.2023-06-11
喬四集團余黨作惡首都殺害6人 李正光等4犯伏法.中國新聞網.2023-06-11
2002年,李正光被判死刑要求洗手,法警端來清水,今墳頭草幾尺高.網易.2023-11-21
「中國大案紀實」黑社會龍頭“喬四爺”覆滅記.中山網警巡查執法.2023-07-27
東北“戰神”李正光,喬四手下的第一殺手,一人擺平兩大黑幫組織.網易.2023-11-22
李正光犯罪集團被依法判決.新浪網.2025-05-14
哈爾濱“喬四”集團一號殺手李正光在北京落網.中國新聞網.2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