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名喬金亭,河北省廣宗縣喬柏社村人。193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1987年當選為13屆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992年當選為中共14大代表,1997年當選為中共15大列席代表,2002年當選為中共16大列席代表。2003年6月10日病逝于北京,骨灰安放在八寶山革命公墓。
人物簡介
喬曉光(1918.5—2003.6),族名喬金亭,革命戰爭年代曾化名王克奎,河北省廣宗縣喬柏社村人。1932年在邢臺河北省立第四師范學校受到進步思想影響,開始踏上革命征途,193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任中共廣宗縣委秘書,參加并領導冀南農民暴動。1936年9月,到西安國民革命軍東北邊防軍學兵隊做兵運工作,鼓動東北軍官兵反對內戰,團結抗日,西安事變后,任東北軍騎兵第十師宣傳隊長、中共支部書記,東北軍青訓隊、遣散隊隊長。
人物事跡
抗日戰爭爆發后,回到冀南參加并領導抗日斗爭。
1937年起先后擔任中共冀魯豫邊區特別委員會委員兼宣傳部長,中共廣(宗)威(縣)中心縣委書記,中共廣宗縣委書記,中共冀南區第四地方委員會組織部長、常委兼宣傳部長。
1939年調任中共冀南區第三地方委員會書記,為恢復建立冀南黨的地方組織和抗日民主政權做出了決定性的貢獻。
1942年3月到中共中央北方局學習。
1943年3月起任中共冀南區四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冀魯豫第十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領導轄區軍民堅持敵后游擊戰爭,多次粉碎日偽軍的“掃蕩”,在抗日戰爭最艱苦的階段,竭盡全力保存和壯大抗日力量,使敵后根據地得到恢復和發展,為抗日戰爭的全面勝利,打下堅實的基礎。
1944年初,領導全區軍民開展局部反攻,經過浴血奮戰,終于將日本侵略者打敗。
抗日戰爭勝利后,擔任由冀南二、四地委合并后重新組建的第四地方委員會書記,大力進行黨的組織建設,加強黨的領導,鞏固人民民主政權,經過努力,黨的組織逐漸壯大起來,到1946年4月,全區共有12個縣委,60個區委,1766個黨支部,黨員人數達到29764人。全面深入開展減租減息、清債贖地、清查黑瞞耕地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運動和肅清叛匪、鋤奸反霸斗爭。根據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廣泛開展土地改革運動,親自帶領由200多名干部組成的“農民翻身隊”,深入到全區各縣幫助農民開展翻身運動,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大生產運動,積極恢復生產,醫治戰爭創傷。經過土地改革,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空前提高,翻身農民紛紛報名參軍,支援前線,僅1946年夏、秋兩季就有10750名青年農民參軍入伍。完成土地改革后,又進行以“查階級、查思想、查作風”為內容的整黨工作,經過整頓,黨員的組織性、紀律性進一步加強,紛紛表示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到更艱苦的地方為黨工作,1947年至1948年底,全區共有2000余名黨員干部自愿南下,支援全國的解放戰爭和新解放區的工作,僅1948年10月一批就有800名黨員干部到達新區,這批干部組成了1個地級、5個縣級和6個區級領導班子,使南方新解放區的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1949年1月,奉命率領冀南區南下干部隨軍南下,歷盡艱險終于和他們一起到達湖南省。
新中國成立后,擔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員兼常德市地委書記、軍分區政委,和常德軍民一起,迅速推毀土匪武裝和中國國民黨殘余勢力,打開了工作局面。
1951年調任廣西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長、省委秘書長。
1952年8月改任中共廣西省委副書記兼土地改革委員會主任,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正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創造性地開展土改運動,打擊封建勢力,促進了民族團結和邊陲穩定。
1953年任中國駐越南民主共和國政治顧問團顧問、副總顧問兼群運部長。
1956年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61年9月至1966年9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第二書記、代理第一書記。
1971年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兼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政工組副組長。
1973年8月至1977年11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第二書記、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1975年當選為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1977年12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兼中國人民解放軍廣西軍區第一政委、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同年當選為11屆中共中央委員。
1978年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
1979年12月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四屆委員會主席。
1982年當選為第12屆中共中央委員和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1987年當選為13屆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1992年當選為中共14大代表,1997年當選為中共15大列席代表,2002年當選為中共16大列席代表。
畢生熱愛學習,著有古體詩詞100余首,熟悉6種外語,其中世界語達到通信、翻譯水平,從領導崗位退下來后,致力于老齡工作和革命老區的經濟建設,多次回到家鄉指導扶貧開發工作。
2003年6月10日病逝于北京,骨灰安放在八寶山革命公墓。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