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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納是我國古代的一種稅法制度,最初出現在唐朝時期,當時稱為按錢折價交納粟帛。到了宋代,也被稱為以產業償還官欠。
相關文獻
- 在唐朝,有關折納的記載見于《舊唐書·食貨志二》,其中提到了這一稅法的具體規定。
- 宋代蘇軾在其著作《應詔論四事狀》中也有提及折納的情況。
- 范文瀾等人撰寫的《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四節中,詳細闡述了折納制的歷史背景及其影響。
法律條文
停折納等稅敕
唐朝時期的法律文件中曾提到,除了兩稅外,其他稅收項目均不再采用折納的方式征收。具體執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變更,必須經過朝廷批準。
請依京兆所請折納事狀
唐朝宰相陸贄曾在一份名為《請依京兆所請折納事狀》的文件中,討論了京兆府提出的折納請求。這份文件被收錄在《全唐文/卷0475》中。
詞語解釋
- 折:翻轉,倒騰;斷,弄斷。
- 納:收入,放進;接受;享受。
參考資料 >
折納.折納.2024-11-26
折納是什么意思和近義詞.滬江.2024-11-26
折納的釋義.百度漢語.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