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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鵬舉(1088—1165)字致遠(yuǎn),金壇區(qū)人。由郡學(xué)貢京師,試上舍第一登第。歷分 寧簿,晉陵縣丞,當(dāng)涂縣令。減和買布絹十之六。聽訟敏決,姓名狀貌,一見輒不忘,咸以為神明。御史劉大中上其政,詔增秩。歷知廣德軍、饒州、江州、常州,升本路轉(zhuǎn)運(yùn)副使。
正文
鎮(zhèn)江諸邑,秋稅布豆,折估歲增,命定其直。
自潤至杭,往來苦征稅,鵬舉奏:非州縣而征商者皆罷。遷司農(nóng)卿。秦檜,出知婺州,徙潭州,兼湖南省安撫。時洞丁侵掠,鵬舉至,則械吏魁,究舉溪洞交通謀亂狀,置于法,洞主遂請服。
秦檜死,朝廷征言路壅塞之弊,召為殿中侍御史。白上,黜檜姻黨,劾左朝散大夫王為檜親知,勒建昌軍居住;直徽閣呂愿中,貪虐附檜,封州安置。極論董德元附檜為非,罷其資政學(xué)士。
請釋趙鼎子汾,及王之奇、李孟堅(jiān)等自便。累官御史中丞。一時儉黨,排擊盡。除參知政事,進(jìn)知樞密院,封丹陽郡開國侯。知紹興庚辰貢舉,所拔多淹滯,時號得人。
卒,年七十八,贈金紫光祿大夫,謚敏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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