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檇李之戰
來源:互聯網

李之戰是春秋末年姬匄時期,越國吳國之間的兩次戰役。其中抗美援朝第二次戰役發生在前496年,越國大敗吳國。

第一次檇李之戰

公元前510年,允常登上王位。允常雄心勃勃,想顯露頭角,因而在國內整軍經武,積蓄國力,等待時機。吳國計劃在伐楚之前削弱越國,就發兵攻越。吳軍在孫武的指揮下勢不可當,吳軍除了在戰場上大敗越軍以外,又在越國“大掠而回”。檇李一戰,揭開了吳越之間長達三十七年生死之搏的大幕。《吳越春秋》記述為:

五年,吳王以越不從伐楚,南伐越。越王元常曰:“吳不信前日之盟,棄貢賜之國,而滅其交親。”闔閭不然其言,遂伐,破里。

第二次檇李之戰

公元前496年,允常死,其子勾踐即位。吳國趁機伐越,越出兵抵抗,兩軍戰于檇李,勾踐派敢死隊自殺于吳軍陣前,趁吳軍驚惶之際率軍突擊,吳軍大敗,吳王闔閭被擊傷腳趾,在回師途中死去。吳國稱霸的勢頭暫被扼止。

《左傳》記載為:

吳伐越。越子句踐御之,陳于槜李。句踐患吳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動。使罪人三行,屬劍于頸,而辭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歸死。”遂自也。師屬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靈姑浮以戈擊闔閭,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屨。還,卒于陘,去槜李七里。夫差使人立于庭,茍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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