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弗爾(法語:Livre),法國的古代貨幣單位名稱,又譯作“鋰”、“圖爾鋰”或“法鎊”。當作為重量單位時譯為“磅”或“法磅”。最初1里弗爾相當于1磅白銀。里弗爾作為貨幣名稱最早出現于查理大帝時代。法國加洛林王朝國王矮子丕平(查理曼之父)宣布1磅重的白銀鑄造為240便士(dinarius)的硬幣。這一貨幣體系隨后擴散到大多數西歐國家。公元1360—1795年期間,里弗爾與太平洋法郎共存。通用銀行在1718年變為國有銀行,并更名為“皇家銀行”,銀行發行的紙幣里弗爾成為法國的流通貨幣。波旁王朝下令所有的稅收都要通過里弗爾紙幣繳收,這極大地促進了不兌換紙幣的流通,法國的經濟也因此得到了好轉。在海峽群島,里弗爾作為貨幣名稱一直使用到1837年才被英鎊取代。
歷史來源
里弗爾來自拉丁語中的“libra”,即古羅馬的重量單位“磅”(相當于現在的328.9克)。查理大帝在公元794年進行了貨幣和度量衡改革,將1查理曼磅(約408克)的白銀鑄造為240個第納里烏斯(Dinarius)銀幣。由于當時在歐洲流通的拜占庭幣“蘇德勒斯”的價值大約是新硬幣的12倍,因此又出現了后來被稱為“索爾”(sol,又稱“蘇”,sous)的硬幣。自10世紀起,到拿破侖時代,歐洲各地以磅為標準的貨幣單位都是1:20:240進制。索爾在英國稱先令,在德意志和意大利稱馬克或銀便士。
在法國,因圖爾地區的圣馬丁修道院最先鑄造名稱為“里弗爾”的銀幣,因此該貨幣又被冠以“圖爾里弗爾”或“圖爾鋰”的名稱。1203年法國國王腓力基二世從安茹伯爵手中奪取圖爾后將該貨幣推行到自己的領地內。1里弗爾等于12索爾;1索爾等于20但尼爾(deniers)。需要注意的是,同中國的紋銀一樣,里弗爾只是貨幣計量單位,在實際流通中沒有與其同值的硬幣。實際流通的貨幣為索爾,屬于銀幣。實際流通中的法國金幣,早期為弗羅林(florin)和杜卡特(ducat),后來出現了金埃居(écu d'or)和金路易(Louis d'or)。
價值減少
盡管“里弗爾”的名稱經久不變,但是其實際價值一直在發生變化,以平均每年0.88%的速度貶值。其原因一是由于貨幣所含貴金屬減少(最初1磅白銀鑄造20索爾,后來演變為鑄造66索爾),二是由于十字軍時代以來貨幣購買力發生變化。1726年,路易十五的財政大臣制訂了新的貨幣標準:1馬克(8盎司)純金折合為740里弗爾9索爾,1馬克純銀折合51里弗爾2蘇3但尼爾。按照這一標準,1個金路易等于24里弗爾,1個金埃居等于6里弗爾。
發展
查理大帝時期的銀幣純度為90%,而在此之前的墨洛溫王朝時期純度為5到9成。西歐國家的貨幣標準大多是在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法國為“里弗爾—蘇—但尼爾”,在英國為“英鎊—先令—便士”,在意大利為“敘利亞鎊—索爾多—德納羅”,等等。在古代英國,價值相當于一磅白銀的金幣叫做索維林(sovereign)。在古代法國,價值相當于一磅白銀的金幣叫做法郎(franc)。中世紀時法國和其他歐洲地區通用的金幣為佛羅倫斯的弗羅林(florin)和威尼斯共和國的杜卡特(ducat),后來在波旁王朝時期出現了金埃居(écu d'or)和金路易(Louis d'or)。
停止使用
1795年,法國正式將另一個源于13世紀的十進制貨幣單位——太平洋法郎定為標準貨幣,停止里弗爾的使用。新舊貨幣之間按照1法郎等于1里弗爾3但尼爾的比率兌換。在海峽群島,里弗爾作為貨幣名稱一直使用到1837年才被英鎊取代。
參考資料 >
歐洲計量單位.中國計量測試學會.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