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務廳為云南省政府組成部門,加掛云南省政府口岸辦公室、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牌子。
職責介紹
(一)劃入的職責
1、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的職責。
2、原省工信局的內貿管理、口岸管理、對外經濟協調、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等職責。
3、原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的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等職責。
4.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等職責。
(二)轉變的職能
1、將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進出口經營資格核準職責由核準制改為登記制。
2、將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核準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的職責,調整為核準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并)。
3、取消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出口商品商標注冊登記后的有關事務管理職責以及指導出口廣告宣傳的職責。
4、加強內貿工作和內外貿的綜合協調,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整頓和規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工作部署;負責擬定我省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省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全省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省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全省進出口配額計劃,確定配額、發放許可證;擬訂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省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東盟國家經濟貿易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并組織實施,在省政府的授權下,參與有關東盟國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會議和活動,負責與我國駐東盟國家使館經商處有關業務的聯系工作。
(七)負責我省執行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宏觀指導全省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省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準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準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準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并實施監督管理。
(十)執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歸口管理我省的此項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我省經貿涉外事務規定;歸口管理審批全省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工作和邀請外商的事宜;;負責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我省口岸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廳直屬單位及我省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協調、督辦、考核、文書、檔案、修志、機要、保密、接待、會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管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林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群團工作;牽頭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資金管理科(審計科)
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林業統計等工作;負責林業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審計監督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對林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三)生態修復科(重慶市江津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編制林業、草原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等林業生態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草原有害生物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林業、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森林火災預防與安全科(行政執法科)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一)廳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秘書事務、電子政務、保密、信訪、保衛、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協調本廳的對口扶貧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處
(三)政策法規處
(四)財務統計處
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基建投資、外事經費等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預決算、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國有外經貿企業改革工作;參與擬定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有關的財稅、信貸、價格、保險等政策;負責商務統計的統籌協調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市場秩序處
牽頭建設、完善省內貿易市場監管體系,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牽頭協調全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工作,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清除市場壁壘,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推進商務信用建設,推動建立市場信用公共服務平臺;承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按職責分工指導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推進商務行政執法,推進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直銷行業規范發展;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市場體系建設處
組織擬訂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推進城鄉商品市場體系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有關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建設;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流通業務發展和商貿服務業處
牽頭建設完善國內貿易市場組織體系,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培育并指導商貿流通行業中介組織;負責擬定流通業發展和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促進流通技術應用和現代化發展;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商貿中小微企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云品”工程的組織實施;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推動特殊流通行業有序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餐飲業、住宿業、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業等)的行業管理;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
負責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建立統計和監測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建立維護市場運行監測信息平臺,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促進市場供應穩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商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廠絲等)儲備管理;負責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組織協調解決商品市場運行有關重大問題;負責擬定全省成品油、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按職責分工管理成品油流通;負責繭絲綢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有關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現代物流產業發展促進處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產業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并落實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協調推進全省現代物流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及重點工作落實;推動跨境物流、智慧物流和冷鏈物流發展;推進現代供應鏈發展;負責指導省級重點物流產業園建設,培育省級重點龍頭物流企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現代物流產業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做好統計監測工作;協調解決全省現代物流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我省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對外貿易處
擬訂并實施外經貿以質取勝戰略、科技興貿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和積極的貨物進口戰略;參與擬訂并實施全省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標,綜合分析全省外貿進出口運行情況;統籌推進外貿進出口工作,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擬訂外貿促進政策和計劃,指導、協調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重點外經貿展會,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全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推進各類外貿平臺和載體建設;推進外貿創新驅動、貿易新業態、出口基地、出口品牌體系、國際營銷網絡建設,培育形成以技術、質量、品牌、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出口新優勢;承擔加工貿易管理、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監督管理、貨物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管理;負責兩用物項和技術(包括敏感物項和易制毒化學品等)的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審核、管理國(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本省代表機構;規范進出口經營秩序,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貿易便利化;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東盟貿易處
擬訂與東盟國家開展對外貿易的發展政策、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東盟國家進出口商品及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審批和管理,申報和下達邊境貿易重點商品進出口配額;負責協調與東盟國家經貿合作機制,協調、解決與東盟國家對外貿易和邊境貿易發展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重大問題;負責與周邊國家邊境地區邊民互市貿易政策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我省對東盟國家貿易磋商和貿易促進活動;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服務貿易處
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服務貿易工作和服務外包業務的開展;負責服務貿易統計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會展經濟處
(十四)對外經濟合作處
管理對外承包工程、設計咨詢、邊境經合等業務實施及市場開拓,并進行統計、監測、分析;擬訂并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相關規章和政策;負責對外承包工程、設計咨詢工作;負責規范對外經濟合作經營秩序;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外援助的具體執行;負責在毗鄰國家開展經濟技術合作業務的指導和備案管理工作;推動建立外派勞務合作基地,負責對外勞務合作相關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對外投資管理處
擬訂全省對外投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對外投資、境外加工貿易和研發、境外資源開發、境外農業與加工業開發等對外投資業務;負責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除外)備案并實施監督管理,規范企業對外投資經營行為;組織實施對外投資綜合績效評價;指導和協調重大對外投資項目和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對外投資直接投資統計,監測、分析對外投資運行情況;負責云南省駐國(境)外商務代表機構業務管理及日常聯絡等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境外罌粟替代發展辦公室
統籌協調境外罌粟替代發展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境外替代發展規劃以及有關管理制度;核準企業在境外開展替代發展項目并實施監督管理,全面監測分析境外替代發展運行情況并進行績效評價;管理禁毒境外替代種植專項資金并組織企業申報資金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組織實施財政、通關、金融、稅收等境外罌粟替代發展扶持政策;申報和組織實施境外罌粟替代種植返銷國內農經產品進口計劃指標;建立與緬甸、老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駐外使領館等的聯系和溝通渠道,建立和完善境外罌粟替代發展多雙邊機制,推動雙方在替代發展方面的合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外國投資管理處
按職責分工負責全省外商投資促進、保護、服務及管理相關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有關動態;參與擬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擬訂吸引外資的政策措施;參與組織、安排、推動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指導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開發區處
負責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和省級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業務工作;研究和推動跨境經濟合作區的設立和發展;負責綜合保稅區域及保稅監管場所的業務指導;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綜合信息處
擬定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規劃和推進工作計劃;統籌實施開展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外宣傳、新聞發布、交流研討等工作;統計發布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公共信息;負責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文電、會務等日常保障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制度創新處
貫徹執行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建設自貿試驗區的有關部署;擬定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推進的工作措施和制度,研究推動出臺并指導實施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改革、投資、貿易、金融、人才等政策;負責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總結評估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形成的改革創新經驗,提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成果和工作建議;組織開展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營商環境評估工作;推動建立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顧問制度;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協調指導處
負責與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理機構聯絡工作,協調推進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改革試點任務的落實,協調研究和解決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中的難點和問題;調度、監督、檢查、考核各片區試驗工作進展情況;承擔與國家、省有關部門以及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工作的統籌協調;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電子商務處
(二十三)口岸規劃發展處
負責編制口岸、通道(邊民互市點)中長期開放發展規劃;負責口岸年度建設資金計劃的編制、項目審核和匯總上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口岸基礎與信息化設施建設驗收;負責口岸、通道(邊民互市點)開放和關閉工作;擬訂口岸發展政策、規章措施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開展口岸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并提出分析建議;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四)口岸通關促進處
組織協調口岸、通道大通關建設;負責口岸年度通關運行維護資金計劃的編制和審核工作;組織落實口岸、通道通關便利化促進和考核工作;監測口岸、通道運行動態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口岸信息化工作;協調和推動口岸通關中各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研究解決口岸通關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口岸大通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處置口岸通關突發事件;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五)數字商務和信息化處
(二十六)外事和國際經貿關系處
擬訂商務涉外工作規章制度,協調并參與安排重要商務外事活動以及指導直屬單位外事禮賓工作;根據授權,負責審核或審批商務系統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工作和邀請外商的有關事宜;收集整理云南省與世界各國經貿合作情況,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南亞東南亞各國和區域性國際組織在滇開展的有關經貿事務;負責云南與各國雙邊、多邊合作機制會談及經貿合作磋商事宜;負責與我國駐南亞東南亞國家使領館經參處(室)以及各國駐滇的官方、民間商務機構的日常聯絡工作;歸口管理多雙邊及國際民間組織對滇無償援助項目;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七)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培訓教育等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八)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森林火災預防工作;協調、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擬訂本部門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統籌協調應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有關工作。
獲得榮譽
2021年4月,云南省商務廳電子商務處被授予“云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15日,云南省商務廳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黨支部被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
參考資料 >
內設機構.云南省商務廳官網.2021-12-29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表彰全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決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11-16
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關于表彰省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決定.云南機關黨建網.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