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貞觀,明詩文家。字惟誠,號惺宇,沛縣人。萬歷元年(1573)舉人,十一年進士。歷任青州市知縣、兵部給事中、工科右給事中、禮部都給事中。因直言旨除名。青衣步出都門。天啟中追贈太常寺卿。《明史》有其傳。著有《掖垣諫草》、《野心堂集》等。
事跡
張貞觀(生卒日期不詳),沛縣人,明朝進士。他一身正氣,敢斗貪官。后被當朝皇帝免官除名,但他去世后,家鄉人為他建祠塑像,四時祭奠。后來的皇帝追贈他太常少卿名號,算是為他恢復了名譽。
張貞觀任山東省益都縣知縣時,減輕百姓負擔,振興經濟,抑制豪富,平反冤獄,當地百姓稱頌為“神明”之人。
張貞觀任兵科給事時,曾出巡山西省邊務,發現五臺山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之徒3000人,不經政府批準就非法開挖銀礦。有了錢,就用行賄手段勾結兩個“王”,一個是潞城王,一個叫新寧王,而且彼此結成姻親,作為他的保護傘。張貞觀將這一切如實上報朝廷。
皇帝向大臣們征求處理意見。最后依巡按御史所奏,令張守清關閉銀礦,解散黨徒,與二“王”斷絕姻親。這個處理意見還是挺嚴肅的,但張守清提出,他過去交了官稅,不能關閉銀礦,要求繼續開礦。
張貞觀向皇帝力諫,認為此事不可準許,張守清的銀礦才被迫停開。
然而張貞觀并未到此為止。他了解到,山西省前任巡撫沈子本、李采非都是大貪官,而且善于鉆營,所以調離山西后,又都異地坐官,其中沈子本已升至兵部侍郎,官位比張貞觀還高。怎么辦?擺在張貞觀面前只有兩條路,一是裝聾作啞,自己不得罪人,可平安無事,一是向皇帝舉報,嚴懲他們,這有風險,萬一扳不倒他們,會弄得自己屁股一片騷。但張貞觀最后還是決定:如實舉報!為此他準備了充分的人證物證。
幸運的是,皇帝準奏,沈子本被罷官,李采非被撤職。張貞觀回京后,還受到重用,當了工部右給事中。
但后來張貞觀幾次上書,盡管都是為朝廷著想,卻得罪了皇帝,結果被免官除名。張貞觀也不后悔,他脫掉官服,換上百姓便服,昂首走出都門。后回到沛縣老家,養老告終。
明史記載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益都知縣,兵科給事中。出閱山西省邊務。五臺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余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于官,開礦如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子木緣為兵部侍郎,貞觀并追劾之。子木坐貶,采菲奪職。還,進工科右給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嚙祖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并封制下,貞觀率同列力爭。沈王珵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珵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事極諫。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兵部請護衛,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注,皆留中。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兩宮,他禮皆廢。于是貞觀等上言:“禮官議,御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于皇帝及中宮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于二皇子,而漠然于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采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仆銀十萬充賞,非作法于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奪諸臣俸,貞觀雜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啟中卒,贈太常少卿。
史料記載
張貞觀遭萬歷皇帝罷黜后,青衣小帽,怡然步出京門,朝官與百姓夾道30里相送。張貞觀回到家鄉沛縣,筑野心堂于泗水之濱,與親友閑話,與同好詩酒酬唱,過起了布衣草民生活。其間,他捐地捐錢,參與了縣內不少公益活動,深受官府與士民愛戴。萬歷三十八年,張貞觀病逝于家中。張貞觀卒后,明朝頒《三朝要典》,言稱“國本者為沽直”,以直臣作為國家之本。長子魏收據此率諸弟詣關上疏,三求恤典其父,求贈官秩,但在萬歷朝廷那里自然無法通過。諸兄弟只得仰天長嘆。
1621年,朱由校登帝位,改元天啟。不久,復查前朝舊官,凡國家忠臣一律復官起用,死者重加恤典,以彰其行。張貞觀因犯顏直諫被黜,曾震驚朝野,故在復查甄別之列。天啟五年(1625)九月三十日,皇帝下詔,贈張貞觀為太常寺少卿。勅命如下:
制曰:朕光昭鴻圖,惟闡揚遺直是亟。乃有力持主器,瀕死寧以職爭。生不掛黨人之名,沒彌彰直諫之烈,尤朕所厚加褒恤,勿勒與天下臣民共表彰之者也。
爾原任禮科都給事中張貞觀,靈鐘自岱,節著當朝;蒼松翠柏,清標大呂。黃鐘偉抱,初領青齊劇地;遍頌神君,薦登紫閣崇班。蔚成名諫,上自廟謨國是,下及邊策河籌,煌煌議足回天,侃侃畫皆經世,屬元良之未建,動中外之深憂。爾且預制單衣,抗陳七疏。微臣誠不愛其死,鐫秩如飴,神祖亦默鑒其忠,安儲卒定。范頭堪白,總邀九廟之式靈;血自丹,寧惜江潭之永放。純衷不二,至德可師;重朝重鄉,卓然山斗。痛昭考賜環之未逮,嘆哲人如玉之已遐。宜加寵賁于芝函,忍芳淪于蘭?是用復爾原職,加贈爾為中憲大夫、太常寺少卿。錫之命。
于戲!精比列星之重,秩升月卿之華。念爾自作臣標,非初食報顧馀,去昭國典,不敢忘旌。弈世彌昌,社稷之純臣有后;千秋不朽,掖垣之諫草猶香。
中憲大夫為文官,金時設立,初為五品。至明清時代,中憲大夫為四品官階。太常寺少卿,正四品上,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天啟這一勅命,可以說是對張貞觀純衷孤憤一生蓋棺論定式的評價。“力持主器,瀕死寧以職爭”、“生不掛黨人之名,沒彌彰直諫之烈”,客觀真實地道出了張貞觀的仕途人生,也道出天啟皇帝惜才、憐才與重才之意。勅命追述了張貞觀一生的主要政績,包括治理青齊,巡閱邊關,上疏治淮,歷陳廟謨國是,可謂披衷陳,奮不顧身,故稱其“節著當朝蒼松翠柏,清標大呂黃鐘偉抱”,以至“至德可師,卓然山斗”,品節可與日月齊光,與天地爭輝了。據張姓后裔說,其時,天啟并不知張貞觀已歿,遣官來沛,贈送官衣官帽,復其舊官。得知張貞觀已歿,皇帝飭令有司重新隆重安葬,儀典一如秩制。此說似不合常理。由于天啟皇帝的這一勅命,地方官府撥地建陵,立石鐫銘,撥墓地百余畝,遍植松柏,蓊郁郁,成為沛人婦幼皆知的“張給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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