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揚(1899-1962),金華市金東區(qū)塘雅鎮(zhèn)溪干村人。據(jù)《清江范氏宗譜》載,范揚之先祖范子明,也稱范純誠,是北宋著名思想家和文學家范仲淹 之侄子。因范子明從小父母雙亡,由范仲淹 撫養(yǎng)成人,范仲淹視范子明為義子。宋元豐年間,范子明任委州節(jié)度使,卒于任所,因歸葬姑蘇區(qū)(今蘇州市)路途遙遠,又因戰(zhàn)事不斷,烽火四起,就擇地葬于今溪干村的蛇山上。范子明的第二個兒子范正辭,授婺州訓諭,辭官后在先父范子明墓旁筑室定居。范揚乃村祖范正辭之后裔。
2020年6月4日,胡潤研究院發(fā)布《2020胡潤中國藝術(shù)榜》,范揚排名50位。
經(jīng)歷
1916年赴日本留學,先后在預備學校、東京高等學校、東京第三高等學校文科、東京大學文學院哲學科、法學院法律科畢業(yè)。民國17年(1928),范揚畢業(yè)于日本東京大學法律科,悉心研究法律為己任。后又從教于南京中央大學、安徽大學、中山大學,為法律系教授。中國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范揚棄教從政,歷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副廳長。時由郭沫若先生任廳長。范揚與郭沫若親密無問,共事默契,深得郭沫若先生的青睞。后范揚又升任考試院參事,致力于革除考試制度之弊端,頗有政績。新中國成立之后,不再繼續(xù)從政,重操舊業(yè),又以教書為業(yè),先后擔任同濟大學,上海市社會科學院教授。l962年,病逝于上海。
著作
著作《繼承法要義》《行政法總論》《警察行政法》等;主編復旦大學《國家和法的理論》參與翻譯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論文《怎樣研究行政法》《康德傳》《康德年表》《康德之永遠和評論》等。
人物榮譽
2020年6月4日,胡潤研究院發(fā)布《2020胡潤中國藝術(shù)榜》,范揚排名50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