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政(?-614年),復姓斛斯,出生于司州洛陽(今洛陽市),是隋朝的政治人物。他的祖籍是廣牧富昌(今內蒙古準格爾旗沙圪堵鎮古城),出自古鮮卑族斛斯部族。斛斯政早年為皇帝親衛,后因軍功被授予儀同。大業年間,他擔任尚書兵曹郎,與楊素和楊玄感父子交好。斛斯政在處理軍國事務上表現果斷干練,因此被任命為兵部侍郎。大業九年,他參與了楊玄感的反叛,事敗后逃往高句麗。大業十年(614年),隋煬帝第三次東征高句麗,高句麗將斛斯政獻出求和。斛斯政被送回京城后,以酷刑處死。
生平
斛斯政祖籍為古鮮卑族斛斯部族的廣牧富昌(今內蒙古準格爾旗沙圪堵古城)。他起初以親衛身份進入官場,憑借軍功逐漸晉升為儀同,并獲得了楊素的器重。在隋朝大業年間,他擔任尚書兵曹郎,憑借其出色的風范和辦事能力,獲得了煬帝的青睞。
斛斯政在遼東戰爭中表現出色,兵部尚書段文振去世,侍郎明雅因罪被廢除,煬帝對斛斯政愈加倚重,將他提升為兵部侍郎。在當時,國家政務繁忙,斛斯政以高效和決斷著稱,處理外事和軍國事務能力突出。
楊玄感起義時,斛斯政與其有所通謀。玄感兄弟的反叛行動以及斛斯政的策劃使得斛斯政在當時的復雜局勢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后來,斛斯政參與了隋煬帝的決策,幫助處理了玄感之亂后的清算工作。隨著煬帝在遼東的征戰,斛斯政因戰略和內政的處理得到了進一步的重用。
當煬帝在遼東戰爭中遇到困境時,斛斯政與玄感的反叛勢力的相關聯系被揭露。隨著局勢的惡化,斛斯政在國內失去了安全感,最終逃亡至高麗。煬帝東征高麗后,高麗方面要求交還斛斯政,煬帝同意了這一要求。
斛斯政被送回京師后,煬帝決定對他施以極刑。左翊衛大將軍字陳文述提出應將斛斯政的罪行以不同尋常的方式來懲處,以示震懾。于是,斛斯政被押至金光門,縛于柱上,公卿百僚集體參與擊射,最終斛斯政被割肉并煮熟,余骨被焚燒。
參考資料 >
斛斯政.國學迷.2024-08-30
斛斯政.詞典網.2024-08-30
《卷十二隋本紀下第十二》.ChineseTextProject.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