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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朝選
來源:互聯網

洪朝選(1516年-1582年),字舜臣,又字汝尹,號芳洲,別號戴進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區人。明朝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

人物經歷

洪朝選(1516~1582年),字舜臣,又字汝尹,號芳洲,別號靜庵,同安翔風里十三都洪后人,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

歷任戶部主事、郎中,吏部郎中,四川省按察副使,廣西壯族自治區右參政,山西省左參政,太仆寺少卿,都察院右企都御史、右到都御史,刑部右侍郎。以左侍郎致仕。

隆慶三年(1564年),遼王案起,朝選奉命赴襄陽市勘辦,不附權相張居正坐以“謀反”私意,嚴詞拒絕在相黨鍛煉成獄的成案上簽字,據實勘查,以“淫虐有實,謀反無據”、“法可正,國不可除”復命,惹怒了張居正。張姓借考核的機會把前選罷官歸里。

朝選居家,更加猖激自持,讀書寫作之外,諸如國計民生、朝中憎弊、地方普否,時刻關注。或陳謀于有司,或扼腕于同志。斥責張居正奪刀不守父孝,非議勞堪搭新鑄錢發響,致失軍心,勸凈里中官家子不要為非作歹等等,以致結怨謗,罹奇禍,被張、勞及同安區知縣金桂等羅織罪名,鍛煉成獄,并誣以通夷大罪,由張居正擬旨,勞堪派兵至家逮捕下獄,斷飲食、絕親屬,命獄卒以沙袋壓迫胸口,氣絕而亡于福州獄中。又以前選有起死回生之藥為由,停尸四、五日,不許收尸,尸腐蟲生。時為萬歷十年(1582年)春,年67歲。

獲得成就

朝選生平有學行政事之稱,居官清廉,以名節自砥礪,致身卿貳,而家貧如故。善為文,所作類其人,有氣岸。著有《芳洲初稿》、《歸田稿》、《續歸田稿》。

參考資料 >

洪朝選 簡歷 - 名人簡歷.名人簡歷.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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