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丘郡,中國南北朝時期的行政區劃,由北齊設立,治所位于今泗縣。北周時期,夏丘縣改為晉陵縣,仍為郡治。隋開皇三年,夏丘郡被廢除,晉陵縣直屬宋州。
北齊置夏丘郡,治夏丘縣(安徽泗縣城關鎮東)。北周大象元年,改夏丘縣為晉陵縣,仍為郡治,領夏丘縣1 個縣。隋開皇二年(582),廢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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