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申吉(1635年—1680年),字錫余,別號澹余,安丘市縣城東關人,清代大臣。他在順治十二年(1655年)中進士,后任內庶吉士、國史院編修等職。曹申吉在三藩之亂中投降吳三桂,后被定為“逆臣”,雍正帝撤銷其罪名。他與其兄曹貞吉并稱“安丘二曹”,被譽為“詩中十子”之一。他的主要作品包括《澹余集》《南行日記》《黔行集》《黔寄集》和《貴州通志》等。
人物經歷
曹申吉在八歲時就能下筆成文,十七歲中舉人。順治十二年(1655年)中進士后,被選為內翰林院庶吉士。順治十四年,他被授予國史院編修的職務。順治十五年,他補任湖廣下荊南道參議,成功招撫了竹溪、竹山縣兩縣的盜賊,使得2000余家歸順。順治十六年,他調任河南睢陳兵備副使,成功抑制了驕弁,雪冤獄,使得社會秩序井然。康熙九年,他調任吏部右侍郎,康熙十年,他官至貴州省巡撫。在三藩之亂中,他投降了吳三桂。康熙帝十九年,他因“蠟書赴闕,密陳機宜”事泄被執,在昆明雙塔寺旁古井被害。康熙二十二年,他的靈柩由云南省運回故里。
人物結局
叛臣說
《清史列傳》記載,1673年(康熙十二年)冬,平西王吳三桂在云南叛清,兵犯貴州,曹申吉從叛。曹申吉喜作詩,招攬游士,沽名釣譽,及叛變,為時人所不齒。吳三桂為人生性猜忌,降者多被殺,曹申吉不知所終。
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月二十五日,愛新覺羅·弘歷諭示國史館,用《貳臣傳》例,編《逆臣傳》。曹申吉編入《逆臣傳》。
殉難說
說法多見于地方志書及民間著述。
1673年(康熙帝十二年)冬,吳三桂吳三桂在云南省叛清,貴州省兵力有限,省城失守,他被俘于陽明洞。1680年(康熙十九年)圖謀歸正,事泄后被劫于云南,于是年12月5日(陽歷1681年1月24日)在昆明雙塔寺被害,時年46歲,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其靈柩由云南運回故里。康熙帝以為他降吳,定他為“逆臣”。后事情昭然,雍正帝撤銷其罪名,愛新覺羅·弘歷為他徹底平反,準入忠烈祠。清康熙《續安丘縣志》有傳。
主要著作
他不僅政績卓著,且為名詩人。被捕后,感懷身世,寄情于詩,悲壯蒼涼。著有《又何軒詩集》,此外還著有《澹余集》6卷、《南行日記》2卷、《黔行集》1卷、《黔寄集》4卷,《貴州通志》若干卷,《清詩別裁集》有其簡介及詩3首。
家庭
高祖:曹一麟,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曾任吳江知縣。
祖父:曹,太學生,曾任光祿寺大官署署丞。
外祖父:劉正宗,明崇禎元年(1628)進士,官至清朝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
兄:曹貞吉,康熙二年(1663)解元,康熙三年(1664)進士。
史料記載
《清實錄·圣祖實錄》卷44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