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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謝巴尼
來源:互聯網

穆罕默德·謝巴尼(穆罕默德 al-Shaybani,約749-805),伊斯蘭教著名法學家,哈乃斐教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原籍一說為大馬士革郊區的哈拉斯塔(Harasta),一說為阿拉伯半島。生于伊拉克的瓦西特,長于庫法。其父曾在沙姆地區的軍隊中任職,家庭生活比較富裕。謝巴尼14歲時在哈乃斐教法學派創始人艾布·哈尼法(700~767)門下學習法學及其它知識。18歲時,艾布·哈尼法去世后,他在其師兄艾布·優素福(736~約798)的指導下繼續學習該派法學,后前往麥地那聽馬立克教長(約715~795)和一些圣訓學家講解圣訓和教法達3年之久。謝巴尼既精通庫法的意見派法學,又精通麥地那派的圣訓派法學,成為這兩種法學相互溝通的紐帶。在學術研究中,他將阿拉伯語和詩歌等文學方面的研究與《伊斯蘭教圣經》、圣訓和教法等宗教方面的研究相結合,為他處理和研究有關遺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提供了方便。謝巴尼性格倔強,剛直不阿,厭惡以奉承討好統治者來求得高官厚祿的行為。他熱衷于學術研究,曾解囊資助沙斐儀教長(767~820)繼續他的法學研究。因其學識淵博,796年被阿拔斯王朝哈里發哈倫·拉希德(786~809)任命為拉卡的法官,后又被罷免。805年再次被任命為霍拉桑省地區法官,同年隨同哈里發拉希德去賴伊時逝世。

人物簡介

穆罕默德·謝巴尼(穆罕默德 al-Shaybani,749~805),釋奴出身,是伊斯蘭教著名的教法學家,哈乃斐教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法學領域的貢獻尤為顯著,是意見派的領袖人物,他的每一學術主張必以《伊斯蘭教圣經》、圣訓為依據;雖然先后就學于艾卜·哈尼法·努爾曼和艾卜·優素福,但并不盲從。謝巴尼有多種教法學著作,主要的有《大集》和《小集》。他和艾卜·優素福是哈乃斐學派中最先著書立說的人,對傳播、發展和完善該派的教法學說作出了貢獻。

人物著作

謝巴尼是意見派的代表人物,擅長依據伊斯蘭教原則(al-Usul)進行法律推理,但極其重視對于圣訓的運用。他是哈乃斐派最早著書立說的學者之一,寫有多種教法學著作,記述和發展了艾布·哈尼法的法學思想。其中最著名的著作有6部:《大集》(al-Jami‘al-Kabir)、《小集》(al-Jami‘al-Saghir)、《大則》(Siyar al-Kabir)、《小則》(Siyar al-Saghir)、《簡明》(al-Mabsat)、《增訂》(al-Ziyadat)。其著作被哈乃斐派稱為傳述性著作,其體例是先引用《伊斯蘭教圣經》、圣訓,有章、節,次述問題,再談艾布·哈尼法、艾布·優素福和他自己之間主張的同異,最后做出自己的判斷。其法學著作為后人研究哈乃斐派法學提供了重要而豐富的參考資料。謝巴尼為哈乃斐派法學的傳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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