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尉,一些國家軍隊中尉級軍官的軍銜稱號。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都設有上尉軍銜。在絕大多數不設大尉軍銜的國家,上尉是尉官的最高級別。
中國軍銜制歷史中,北洋政府時期、國民政府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隊都有設立上尉軍銜。
軍銜來源
上尉,一些國家軍隊中尉級軍官的軍銜稱號。上尉一詞來源于拉丁文“首領”,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軍事術語。西方陸軍最早的組織形式是被稱作“連”的單位,每個連由一名上尉指揮,當時的上尉是一種職稱,在德語中至今上尉和連長是同一個詞(Hauptmann)。這個詞由“頭”和“人”兩詞組合而成,表示一個地位顯赫的人,過去一般是對首領或司令官的稱呼。以后,上尉逐漸演變為擔任連長職務者的軍銜稱號。
中華民國時期
北洋政府時期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頒布《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軍官軍銜設三等九級。其中尉官設置為:上尉、中尉、少尉。上尉為尉官的最高級別。
國民政府時期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布《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銜級和銜稱都不變。尉官設置仍為上尉、中尉、少尉。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展歷程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尉官設置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尉為尉官中的第二個級別。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恢復軍銜制,不再設大尉軍銜,尉官設置改為上尉、中尉、少尉三級。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立武警上尉警銜。
陸軍上尉為陸軍副營職軍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上尉為海軍副營職軍官和海軍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深的海軍副連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上尉軍銜。
空軍上尉為空軍副營職軍官和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深的空軍副連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上尉軍銜。
軍銜標識
1、“55式”軍銜上尉肩章
陸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紅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海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黑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空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藍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2、“88式”軍銜上尉肩章
陸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紅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海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黑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空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藍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武警上尉警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紅色細杠和三枚星徽。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更換07式軍服時停止使用。
3.“07式”軍銜上尉肩章
2007年7月3日,全軍軍服調整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準,全軍部隊將從2007年8月1日起,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海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空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杠和三枚星徽。
授予條件
初任軍官職務獲得碩士學位的,可授予上尉或中尉軍銜;研究生班畢業,未獲得碩士學位的,授予中尉軍街;
獲得博士學位的,授予少校軍銜,可以按照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授予上尉軍銜。
上尉由集團軍或者其他有軍官職務任免權的軍級單位的正職首長批準授予。
晉升期限
平時軍官軍銜晉級的期限:中尉晉升上尉、上尉晉升少校各為四年。
戰時軍官軍銜晉級的期限可以縮短,具體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戰時情況規定。
參考資料 >
軍銜.中國大百科全書.2023-11-21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國家行政法規庫.2025-03-29
黨中央、中央軍委批準:全軍07年起換發07式服裝.中國政府網.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