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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官是大部份地區中(特別是普通法地區)高級法院最高級法官的稱呼。首席法官通常也是該法院的首長。英文中“Chief Justice”和“Chief Judge”意思相似但用法不同;前者通常指最高法院最高級法官,譯為“首席大法官”;后者指其他法院最高級法官,譯為“首席法官”。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首席大法官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本人兼任。
中國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及香港終審法院各自設有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英文職銜為“Chief Justice”(過去譯為“首席按察司”或“首席大法官”),亦是香港司法機構首長;其他法院的首席法官則為“Chief Judge”。
美國
美國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門的領袖并主管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國最高司法官員,領導最高法院的事務并在彈劾美國總統時主持參議院。
參考資料 >
最高人民法院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24-12-05
法官級別和行政級別對照表.華圖教育.2024-12-0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簡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