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和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領導,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2001年8月決定重新組建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同時,成立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作為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組建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就國家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提出建議。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的宗旨是增進國家信息化戰略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積極有效地推動國家信息化發展進程。
委員會章程
(經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三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是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決策咨詢機構。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的英文名稱是Advisory Committee for State Informatization, 英文簡稱ACSI。
第二條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的宗旨是增進國家信息化戰略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積極有效地推動國家信息化發展進程。
第三條 專家委的職責是按照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要求,就提交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審議的重要文件進行會前咨詢評議;負責組織有關專家,接受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咨詢,就中國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根據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委托,對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國內國際信息化問題進行跟蹤和超前性研究;積極促進中外專家和咨詢機構間的交流,開展信息化國際合作研究。
第二章 機構組成
第四條 專家委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條 專家委的專業委員會根據需要而設定,每個專業委員會設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委員若干名。
第六條 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由專家委副主任分別兼任。
第七條 設立專家委秘書處,承擔專家委的日常事務。秘書處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單設機構。
第八條 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2~3名,工作人員若干名。
第三章 委員資格和聘任程序
第九條 專家委委員是國家信息化政策與戰略制定工作中的高級顧問,應具備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廣泛的社會聯系,是政治、經濟、法律和技術等領域信息化方面的專家或本專業領域的權威人士,熱愛祖國。
第十條 支持中國信息化事業,具有較高專業理論水平和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的外國籍專家、學者,與中國友好,可作為專家委特邀委員,承擔某些專項咨詢任務。
第十一條 專家委主任和副主任人選,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指派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根據本章程第九條提名,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二條 其他委員人選,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委托國信辦負責根據上述原則和工作需要,組織對下一屆專家委委員候選人進行提名。
(二)在國信辦內各組開展提名的同時,征求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的提名意見;征求上屆專家委主任、副主任的提名意見。
(三)征求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有關領導同志對候選人的提名意見。
(四)國信辦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候選人名單。
(五)候選人名單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三條 委員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頒發聘書。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四章 委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委員的基本權利包括:在專家委內部,委員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可以使用專家委提供的經費進行信息化重大問題調研;經批準,參加或列席有關國家信息化問題的工作會議,獲取有關資料。
第十五條 委員應履行的義務包括:參加專家委組織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積極提出建議,及時完成交付的研究和咨詢任務,對有關事宜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六條 委員中,有屢次不履行其義務或嚴重違背本組織章程的,全體會議經專業委員會提議,可取消其委員資格。
第五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七條 專家委采取統一部署,分工協作,明確責任,集中評議,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獨立研究為主的工作辦法,發揮委員個人專長與集體智慧,通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政策研究報告和發布信息等形式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不定期編發《信息化決策參考》,向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報告信息化戰略問題研究成果,反映委員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 全體會議每半年舉行1次,由主任負責召集。必要時,可以就咨詢評議的問題舉行專門會議。
第二十條 各專業委員會會議由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根據情況負責召集,每年不應少于兩次。各專業委員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進行總結;安排落實每一位專家的任務;檢查計劃完成情況。
第二十一條 全體會議和專業委員會會議應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 根據需要,專家委可以通過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網站,向全社會征求有關意見和建議或發布有關信息。
第六章 經費來源
第二十三條 專家委開展信息化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所需的經費,由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在年度預算中代為向國家財政部申請。
第二十四條 專家委秘書處的事業經費按有關規定辦理。
主要職責
對提交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審議的重要文件進行會前咨詢評議;負責組織有關專家,接受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咨詢,就中國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根據有關中央部委的委托,對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國內國際信息化問題進行跟蹤和超前性研究,從中國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緊緊抓住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問題,提出具有戰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意見和建議,為科學決策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中外專家和咨詢機構間的交流,開展信息化國際合作研究。
歷屆委員會
第一屆專家委于2002年2月成立,首批聘請了38名委員,后增補6名委員,共44名委員。由劉鶴擔任主任,副主任由吳敬璉、周宏仁、何德全擔任。任期2年。內設三個專業委員會,分別為政策規劃專委會、推廣應用專委會、網絡與信息安全專委會。
第二屆專家委于2004年3月成立,聘請了48名委員,由曲維枝擔任主任,副主任由周宏仁(常務)、吳敬璉、何德全擔任。任期2年。內設三個專業委員會,分別為政策規劃專委會、推廣應用專委會、網絡與信息安全專委會。
第三屆專家委于2006年4月成立,聘請了來自各個方面,專業覆蓋經濟、社會、技術、公共管理、法律等領域的55名委員。由曲維枝擔任主任,副主任由周宏仁(常務)、吳敬璉、何德全、鄔賀銓擔任。任期3年。內設四個專家委員會,分別為政策規劃專委會、電子政務與信息化應用專委會、網絡與信息安全專委會、技術與產業專委會。
第四屆專家委于2010年1月成立,聘請了來自各方面,專業覆蓋經濟、技術、公共管理、法律等領域的60名委員和5名特邀委員,由奚國華擔任主任,副主任由周宏仁(常務)、吳敬璉、鄔賀、何德全、楊國勛擔任。任期3年。內設四個專家委員會,分別為政策規劃與電子政務專委會、兩化融合與信息化推進專委會、信息技術與新興產業專委會、網絡與信息安全專委會。
參考資料 >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簡介.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