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又稱支付命令、督促決定,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由債權人提申請,法院經審查認為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能夠說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向債務人發出要求其在十五日內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支付令是處理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辦法,只適用于債權債務關系比較明確的案件。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若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即發生法律效力;若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支付令失效并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若提出異議但異議不成立,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異議,支付令即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在規定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支付令的主要特征為程序性質的非訴訟性、適用范圍的特定性、生效制度的獨特性,常見問題在于支付令的管轄、支付令的效力以及支付令的異議等。
支付令具有便捷、高效、成本較低等優點,它對于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訴訟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辦案效率,減輕當事人的訟累,及時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司法實務中,支付令的應用,縮短訴訟流程,高效保障當事人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定義辨析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在監督程序中依法制作發出的法律文書,指當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或有價證券時,為了迅速實現自己的債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不經通常的訴訟程序而直接請求法院按督促程序向債務人發出支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支付令按照督促程序審理,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催促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一種特殊法律程序。
支付令案件即督促程序案件,督促程序的當事人,是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雙方。申請支付令的債權人是案件的申請人,被請求償還債務的債務人是案件的被申請人。
主要特征
支付令的主要特征有:
程序性質的非訴訟性
督促程序是一種訴前性質的略式程序,具有非訴訟性和簡易,靈活的特點。它沒有對立雙方當事人參加訴訟,也不必經過辯論、調解和裁判等程序,而是經過書面審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債務人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接受債權人的申請,即表明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確認了債權債務關系是明確、合法的。但是,人民法院并不直接用裁判的形式確認債權債務關系,這與其他通常均確認某種事實存在的非訴訟程序相比也有差異。
適用范圍的特定性
支付令僅適用于債權人請求給付金錢和有價證券的案件(金錢是指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國貨幣;有價證券包含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及可轉讓存單等),這類案件不存在交叉的權利義務爭議。
生效制度的獨特性
其一,發出支付令和對支付令異議的期限性。債權人提出的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支付令申請,人民法院應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超過法定期限提出的異議無效,支付令即發生法律效力。其二,支付令的強制性。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與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具有同等強制力。
常見問題
支付令的管轄
級別管轄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申請支付令的案件,一律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無管轄權。
地域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未對支付令案件的地域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相關司法解釋作了具體規定: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由債務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收到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后,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查。
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簽發的法律文書,與人民法院制作的其他法律文書相比,支付令的生效程序和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支付令的主要效力如下:
責令債務人限期清償債務的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3條第2款的規定,人民法院的支付令送達債務人后,債務人如無異議,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附條件、附期限發生強制執行的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3條第3款的規定,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既不提出異議,又不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246條又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申請執行時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院經審查認為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應裁定駁回申請。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若債務人沒有異議,應向債權人清償債務;若債務人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執行法。若債務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異議,經法院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支付令的異議
支付令的異議,是指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明不服支付令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法律行為。它是債務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項法律手段。支付令是以債權人一方提出的主張和理由為根據,未經債務人答辯,故法律允許債務人以異議的方式對支付令提出自己的答辯意見。這從立法上保證了人民法院公證處理這類債務案件,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定要件
人民法院對債務人提出的支付令異議,不作實質審查,不審查其理由是否成立。但需要進行一定的形式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異議成立,產生終結督促程序的效力,支付令失效。支付令異議成立的形式要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后果
支付令異議的法律后果,又稱支付令異議的法律效力,是指債務人提出支付令異議后對支付令和督促程序所產生的法律上的影響。人民法院對支付令異議進行必要的形式審查,支付令異議符合法定要件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不再生效。經審查,支付令異議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應當通知債務人。異議不成立,不影響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條件
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應當符合下述全部條件:
請求給付的債的標的物是特定的,只能是金錢和有價證券。金錢,是指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主要指人民幣或者能夠以人民幣折算的貨幣。有價證券,是指表示一定數額貨幣或者相關財產權利的書面證明,包括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以及可轉讓的存款單等。
債權人請求給付的債權,必須是已經到期的債權。債權到期,是指債的雙方約定的償還期限已到,或者是法律規定的償還期限已到。債權到期,債權人則可以隨時請求債務人償還。法律沒有規定償還期限,當事人雙方又沒有約定償還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請求債務人償還。債權沒有到期,債權人無權請求債務人償還。債權人請求給付的債權,還必須是數額確定的債權。數額確定,是指債權數額在請求時已經明確,可以計算,無不確定因素。同時,要求在申請書中寫明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證據。
對待給付,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互有給付的義務,即當事人雙方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互為給付的情況,一般存于當事人之間的兩個不同的債的關系,有時也見于同一債的關系中。這類情況說明該案件法律關系比較復雜,因此不能申請支付令申請。
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是指支付令能夠迅速、實際送達給債務人。對于下落不明的人,法院只能適用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公告送達是一種推定的送達方式,不論受送達人是否知曉公告送達的內容,公告到期便視為送達。如果適用此種方式送達,債務人可能根本不知曉支付令的存在,自然不可能在法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由于支付令僅僅是在一般審查的基礎上發布的,適用公告推定送達的方式,對債務人有失公允。因此,支付令不適用于涉外送達方式和公告送達方式。基于此,支付令的送達,一般應以直接送達債務人本人為宜。不能直接送達債務人本人的,也可以謹慎適用其他送達方式,如向債務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送達,或者依法采用轉交送達方式。但送達方式的選擇,應以債務人能夠迅速并實際收到支付令為前提。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支付令可以適用留置送達的方式。
債權人滿足上述條件,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需準備以下材料:(1)支付令申請書兩份(申請書內容應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要求被申請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的種類、數量和申請所依據的事實理由)。(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當事人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經與原件核對相符的復印件;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登記查詢證明、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3)立案受理時應當提交有明確還款日期、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證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此外,申請支付令案件當事人可委托代理人代為訴訟,但必須提交當事人簽名蓋章并明確授權范圍的委托書一份,公民代理的,需要提交以下資料:(1)公民代理人必須提交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法院工作人員前簽訂的委托書;(2)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近期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法院工作人員見證下簽訂的無償法律服務聲明書;(4)人民團體或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應提交推薦單位的證明;(5)以近親屬或監護人身份擔任代理人的,應當提交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6)審判庭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律師代理的,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和經核對的執業證復印件。
實踐意義
在司法實務中,支付令有以下幾方面的意義:
節省當事人的案件支出
支付令的申請費僅為相同標的財產案件受理費的三分之一,如果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后,當事人也只需要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補交案件受理費。此外,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降低當事人的時間成本
法院辦理支付令案件,一般采用書面審查,主審法官與債權人債務人核實債權債務的的真實性后,無需開庭、舉證、質證等環節,確定滿足條件后即可簽發支付令,程序上更為便捷。人民法院五日內通知是否受理,十五日內做出裁定,被申請人無異議即可生效,有效降低當事人的時間成本,提高維權效率,體現了讓群眾少跑路的司法為民宗旨。
節約司法資源
在基層法院,存在著大量的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案件,這類案件通過發支付令的方式予以審理,率先將這類案件過濾出去,使法官集中精力處理那些復雜案件,從而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同時,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遵照執行,不得提起上訴,也不得申請再審。這樣一來,避免當事人訴累,節省了當事人的時間和金錢,也減輕了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壓力。
保障經濟秩序
支付令案件高效便捷,使債權人的債權較快得到實現,加速了資金的正常流轉,維護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次修正版2023年9月1日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條 【支付令的申請】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二十六條 【支付令申請的受理】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七條 【審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二十八條 【支付令的異議及失效的處理】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資料來源:)
司法解釋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申請支付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九十五條 ?支付令失效后轉入訴訟程序的,債權人應當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補交案件受理費。
支付令被撤銷后,債權人另行起訴的,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十九、督促程序
第四百二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一個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權人的支付令申請書后,認為申請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債權人限期補正。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四百二十七條 ?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符合下列條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請書后五日內通知債權人:
(一)請求給付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
(二)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三)債權人沒有對待給付義務;
(四)債務人在我國境內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六)收到申請書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七)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支付令申請書后五日內通知債權人不予受理。
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第四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駁回申請:
(一)申請人不具備當事人資格的;
(二)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證明文件沒有約定逾期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堅持要求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的;
(三)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屬于違法所得的;
(四)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尚未到期或者數額不確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發現不符合本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駁回申請。
第四百二十九條 ?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第四百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已發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又提起訴訟的;
(二)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送達債務人的;
(三)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前,債權人撤回申請的。
第四百三十一條 ?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
債務人超過法定期間提出異議的,視為未提出異議。
第四百三十二條 ?債權人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請中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請求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各項請求的效力。
第四百三十三條 ?債權人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就可分之債向多個債務人提出支付請求,多個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幾人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請求的效力。
第四百三十四條 ?對設有擔保的債務的主債務人發出的支付令,對擔保人沒有拘束力。
債權人就擔保關系單獨提起訴訟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第四百三十五條 ?經形式審查,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異議成立,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一)本解釋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情形的;
(二)本解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情形的;
(三)本解釋規定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情形的;
(四)人民法院對是否符合發出支付令條件產生合理懷疑的。
第四百三十六條 ?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延緩債務清償期限、變更債務清償方式等異議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
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債務人的口頭異議無效。
第四百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作出終結督促程序或者駁回異議裁定前,債務人請求撤回異議的,應當裁定準許。
債務人對撤回異議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百三十八條 ?支付令失效后,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應當自收到終結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不影響其向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百三十九條 ?支付令失效后,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自收到終結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內未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訴訟的,視為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起訴。
債權人提出支付令申請的時間,即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間。
第四百四十條 ?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支付令的期間,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
第四百四十一條 ?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確有錯誤,認為需要撤銷的,應當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后,裁定撤銷支付令,駁回債權人的申請。
二十一、執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與其同級的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認定財產無主的判決,由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將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
(資料來源:)
案例剖析
借貸合同糾紛案件支付令
2013年10月和2014年1月,韶關市民官某由于個體經營急需資金周轉,分兩次找羅某借款共計60萬元,且兩次借款均寫下了《個人借貸合同》交羅某收執。借款后,官某因無法按時償還借款而多次續簽借款協議,2018年10月雙方就兩筆借款簽訂了一份總《借條》,約定官某在2019年6月前清償欠款60萬元并以2.5%的月利率支付利息,官某的兒子官某強同時在擔保協議上簽了字。然而,借款期限屆滿后,官某父子始終拒不還款。羅某多次催還,均遭到二人拒絕。無奈之下,羅某來到始興法院咨詢,法院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向其釋明法律相關規定,最終羅某選擇以支付令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請。
法院審查認為,羅某提供的事實清楚,借條等證據明確,羅某與官某、官某強的債權債務關系合法,借款數額及借款期限明確具體,符合支付令的申請要求。故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向官某父子發出支付令,要求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支付羅某借款本息74萬余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以借款60萬元為基數,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實際清償之日止。官某父子收到支付令之后,均未提出異議,目前該支付令已生效,官某父子需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欠款。法院履行督促程序后不久,二人便主動找到羅某就還款事宜進行協商。
追索勞動報酬案件支付令
申請人陳某與被申請人某房地產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約定合約期限為3年,月工資以現金或銀行劃賬形式支付。受市場影響,被申請人多次滯發、拖發、拒發工資,后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離職意見,被申請人欠薪191068元。但被申請人僅給了申請人5000元商場代金券抵同等薪酬,剩余薪資申請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向法院申請向被申請人人發出支付令。結合申請人提供的勞動合同等證據,法院審查后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被申請人發出支付令。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支付令
湖南省藍山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物業合同糾紛系列案件,通過發出“支付令”,督促小區業主在法律規定期限內繳納物業管理費用,“高速”解決了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老大難”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藍山某小區34戶業主長期不繳納物業管理費,共計拖欠十幾萬元。因多次上門催繳無果后,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于9月20日向藍山法院申請支付令,請求依法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啟動督促程序。經承辦法官審查后,認為該案件符合條件,遂依法下達了支付令。在送達支付令的過程中,承辦法官從法理和情理角度,耐心向業主釋法說理,并與其解釋了何為支付令,支付令的性質、適用情形,告知其提出異議的時間、方式途徑等。同時,針對業主提出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等問題,建議業主通過業主委員會或其他合理渠道,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解決。經承辦法官與34位業主溝通后,已有21位業主結清了物業管理費。
參考資料 >
透支“一時爽”,那些信用卡逾期不還的人后來怎么樣了?.大河網.2024-01-10
【滑法說法】活用支付令 高效化解金融借款糾紛.澎湃新聞.2023-12-12
【普法小課堂】民法典與民事訴訟法的那些事.澎湃新聞.2023-1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國人大網.2023-12-12
【審判實務】趕緊申請支付令----簡易、快捷、高效、便民.澎湃新聞.2023-1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2023-12-12
督促程序的“支付令”,你值得了解一下!.澎湃新聞.2023-12-12
如何正確運用支付令.中國法院網.2023-12-12
借錢難收回可申請支付令.今日頭條.2023-12-12
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 支付“令”了解一下.中國法院網.2023-12-12
不用勞動仲裁就能討回勞動報酬?“支付令”了解下.澎湃新聞.2023-12-12
普法課堂⑾ | 一文讀懂“申請支付令”.澎湃新聞.2023-12-12
申請支付令指南.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2023-12-12
支付令案件少的原因及對策分析.中國法院網.2023-1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1-11
申請執行時效性質認定.全國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信息網.2024-01-11
完善督促程序,加速實現案件繁簡分流.法治日報.2024-01-11
淺議支付令的申請與審查.中國法院網.2023-12-12
申請支付令指南.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2023-12-12
支付令——高效又便捷的打官司方式快來了解一下(內附流程和申請范本).澎湃新聞.2023-12-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