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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景縣是古代的行政區,位于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的高牢下村。在隋朝時期,比景縣的范圍包括了箏河口和廣溪。然而,在唐朝時期,比景縣被廢除,該地區又歸屬于林邑。
正文
比景縣,古代行政區。
漢滅南越國(前111年),將原來的南越國屬地設置了南海、蒼梧縣、郁林、合浦縣、交州、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共九個郡,比景縣屬于漢朝最南方的日南郡下轄的一個縣,日中于頭上,景在已下,故名之,北鄰九真郡,南方為朱吾縣。比景縣故治在越南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高牢下村。三國二晉因之,劉宋曰北景。后歸林邑。
隋大業元年(605年),滅林邑國,在其地設置比景郡以及海陽郡,比景郡下轄比景、朱吾、壽冷、西卷四縣,郡治為比景縣。隋朝比景縣位置為今越南平治天省箏河口——廣溪,唐廢,該地復歸林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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