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縣,古建制縣,是與新登、於潛等已經撤銷的鎮。1949年4月30日,分水縣解放,1958年11月并入桐廬縣。其原是浙江省分水縣縣城所在地,即現桐廬縣副中心分水鎮。分水鎮是一個千年古鎮,在歷史上與桐廬分分合合,現仍然是一個副中心城市。
分水縣,建于唐武德四年(621),析桐廬縣西北7鄉置分水縣,《太平寰宇記》卷九五:“取桐廬江水中分為名。”屬建德市(治今浙江建德市梅城鎮)。舊時分水縣域面積達900平方公里,轄地包含今分水縣城、瑤琳、百江、合村以及部分原新登鎮轄地的賢德鄉(現屬杭州市富陽區洞橋鎮)。
歷史沿革
解放前期
分水始建于唐武德四年。
武德七年,廢嚴州,分水鎮并入桐廬縣,屬睦州(治淳安縣原老城鎮,因建設新安江水電站水庫,于1959年淹沒千島湖中)。
唐神龍元年(705),復名分水縣。
寶應元年(762),析分水縣西部置昭德縣(今樂平鄉、合村鄉一帶)。
大歷六年(771),復并入分水縣,屬睦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屬建德市,南宋咸淳元年(1265)屬建德府,元屬建德路,明、清屬梅城鎮。
民國元年(1912)廢府,改省直轄。
民國3年設道,屬金華道。
民國16年廢道,又改省直轄。
民國24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5年屬第十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6年5月改省直轄,10月改屬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
解放后期
1949年4月30日分水縣解放,屬建德專區。
1950年改屬臨安專區。
1955年復屬建德專區。
1999年被桐廬縣政府定為桐廬縣副中心。
2012年被評為浙江省27個小城市培育示范小鎮。
2015年在北京市被評為“中國最美宜居休閑小鎮”。
經濟政策
分水鎮黨委書記王維洪發布惠民惠企政策
“興業六條,惠民四紅包”,具體如下:
“興業六條”分別是:
鄉村振興方面一條,成立3000萬元鄉村振興發展基金,用于農業發展、村集體經濟增收。重點是對形成種植、加工、銷售、旅游于一體的農業產業鏈的村集體,給予50萬元獎勵。對村集體在美麗鄉村3.0版建設中創建成“全能型”的,給予50萬元獎勵,創成“單項型”的,給予5萬元獎勵。
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方面重點四條:
1.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進檔補差);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的制筆生產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2.對規上制筆企業購置注塑機、全自動制筆裝配等先進設備,給予30%的補助。
3.對企業進行數字化改造,應用工業互聯網平臺產品的補助總投入的70%。
4.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浙江制造“品字標”、浙江制造精品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
旅游業方面一條,從今年起連續3年,每年拿出300萬元用于豐滿武盛古街業態。重點對非遺產業、傳統特色等入駐武盛古街的,給予房租每平方米300元補貼、給予裝修每平方米300元補貼;對旅行社導入分水的游客,每人次給予10元補貼;在分水入住的,每人次給予20元補貼。
“惠民四紅包”分別是:
1.“保家衛國”紅包是指:對當年應征入伍者,每人發放一次性紅包2000元。
2.“敬老愛老”紅包是指:對9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發放紅包2000元。
3.“相親相愛”紅包是指:對金婚以上夫婦,每對發放一次性紅包1000元。
4.“城市美容師”紅包是指:對城鎮環衛工人,每人每年發放”紅包500元。
參考資料 >
桐廬縣人民政府 走進桐廬.桐廬縣人民政府.2025-06-26
桐廬縣分水鎮:傳城千年 筆繪新篇.杭州網.2025-06-26
分水:千秋百年 百年千秋 古城新顏生機濃.桐廬縣人民政府.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