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楠(1791-1855),字楚,號念樓,江蘇省寶應縣人,清代官員和揚州市學派人物。他在愛新覺羅·颙琰二十四年(1819年)成為優貢生,愛新覺羅·旻寧二十年(1840年)中進士,并歷任文安縣、元氏縣、三河市、寶坻區等縣知縣。他與劉文淇一起被稱為“揚州二劉”,并與劉臺拱、劉恭冕一起被稱為“寶應劉氏三世”。劉寶楠與梅植之、汪喜孫等人交往密切,是“揚州學派”的杰出代表。他著有多種著作,包括《論語注疏》《釋谷》《殉揚錄》《寶應圖經》等。他的《論語正義》不僅填補了宋代邢昺對《論語》解釋的不足之處,還進行了深入闡發,成為研究《論語》的重要指南。劉寶楠于咸豐五年九月二十四日(1855年)因病在河北三河縣官邸去世。
人物生平
劉寶楠,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 優貢生,愛新覺羅·旻寧二十年(1840年)年進士,歷任文安縣、元氏縣、三河市、寶坻區等縣知縣。劉寶楠5歲即孤,由母親喬氏教育而成。幼從家學,受業于叔父劉臺拱。早年曾在揚州市、儀征市教書,主講廣陵書院,與劉文淇、梅植之、汪喜孫等人交往甚密,是“揚州學派”的杰出代表。支偉成在其《清代樸學大師列傳》中譽劉臺拱、劉寶楠、劉恭冕為“寶應劉氏三世”。劉寶楠任知縣時,關心民眾疾苦,勤于聽訟。
史籍記載
《清史稿》
劉寶楠,字楚楨,寶應縣人。父履恂,字迪九,乾隆五十一年舉人,國子監典簿,著有《秋槎札記》。
寶楠生五歲而孤,母氏喬教育以成。始寶楠從父臺拱漢學精深,寶楠請業於臺拱,以學行聞鄉里。為諸生時,與儀徵劉文淇齊名,人稱揚州二劉。愛新覺羅·旻寧二十年成進士,授直隸文安縣知縣。文安地稱洼下,堤堰不修,遇伏,秋水盛漲,輒為民害。寶楠周履堤防,詢知疾苦,爰檢舊冊,依例督旗屯及民同修,而旗屯恒勢相觀望,寶楠執法不阿,功遂濟。再補元氏縣,會歲旱,縣西北境蝗,袤延二十馀里。寶楠禱東郊蠟祠,蝗爭投阬井,或抱禾死,歲則大熟。咸豐元年,調三河市,值東省兵過境。故事,兵車皆出里下。寶楠謂兵多差重,非民所堪,雇車應差,給以民價,民得不擾。
寶楠在官十六年,衣冠樸素如諸生時。勤於聽訟,官文安日,審結積案千四百馀事,雞初鳴,坐堂皇,兩造具備,當時研。事無鉅細,均如其意結案,悖者照例治罪。凡涉親故族屬訟者,諭以睦姻,概令解釋。訟獄既簡,吏多去籍歸耕,遠近然,著循良稱。咸豐五年,卒,年六十五。
寶楠於經,初治毛氏《詩》、鄭氏《禮》,后與劉文淇及江都區梅植之、涇包慎言、丹徒區柳興恩、句容市陳立約各治一經。寶楠發策得《論語》,病皇、邢《疏》蕪陋,乃輯漢儒舊說,益以宋人長義,及近世諸家,仿焦循《孟子正義》例,先為長編,次乃薈萃而折衷之,著《論語注疏》二十四卷。因官事繁,未卒業,命子恭冕續成之。他著有《釋谷》四卷,於豆、麥、麻三種多補正程氏《九谷考》之說。《漢石例》六卷,於碑志體例考證詳博。《寶應圖經》六卷,《勝朝殉揚錄》三卷,《文安堤工錄》六卷。
主要作品
著作有《論語正義》、《釋谷》、《殉揚錄》、《寶應圖經》等20余種。其中《論語正義》不僅彌補了宋人邢昺(bing)解《論語》的疏陋不足之處,且多所闡發,成為研究《論語》指南。《寶應圖經》記載了寶應地理環境的民生利病,以及歷代名人事跡等,至今仍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