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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寧大威力手槍
來源:互聯網

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在世界上應用非常廣泛。該槍的自動方式是槍管短后坐式,擊發后,槍管和套筒扣合在一起后坐一定距離后,槍管和套筒解脫,槍管再向后運動少許便受到限制,而套筒繼續后坐。其槍膛閉鎖是通過槍管在垂直面內的起落來實現的;擊發機構采用外露擊錘式;發射機構有一推桿,它僅在彈匣被插入時才起作用,只能進行半自動射擊。該槍設有防偶發和防早發保險機構。

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是參與法國軍隊要求一種新型軍用手槍,大容量(法語:GrandRendement)或稱為大威力(法語:GrandePuissance)而設計的法國軍隊方面的要求是,武器尺寸必須是緊湊的,供彈具容量至少裝填10發子彈一個彈匣分離裝置(配用可拆卸式彈匣),具有外置式擊錘,具有裝在表面的手動保險火力強大而且分解和重新組裝簡單,能夠殺死在50米(54.68碼)以內可以看到的任何人。其最后的標準要求是發射的子彈口徑為9毫米或更大,彈頭質量約8克,而槍口初速為350米/秒(1,148.29英尺/秒)。它是實現這一切而且總重量全控制在1千克(35.27盎司,2.2磅)。

國營赫斯塔爾(FN)委托約翰·勃朗寧設計符合這些種種規格的一個新型軍用手槍。但由于勃朗寧以前已經把他設計成功的M1911美國軍用半自動手槍的槍械專利賣給了柯爾特公司,因此當時勃朗寧被迫繞過M1911的專利并且重新設計一把全新的手槍。

1922年,勃朗寧在美國猶他州奧格登研制出兩種采用不同原理的原型槍,而這把手槍亦在1923年6月28日向美國方面申請專利,并且在1927年2月22日正式授出。其中一種采用簡單的反沖作用原理設計,而另一種則是后膛閉鎖及槍管短后坐原理設計。這兩把原型槍都使用了新設計的雙排左右交錯排列式彈匣設計(由設計師迪厄多內·塞弗所設計)以增加彈匣容量超過10發而另一方面又不會過度增加手槍的握把尺寸或使彈匣的長度突出太長。

經過國營赫斯塔爾方面比較以后,認為采用后膛閉鎖及槍管短后坐原理設計更為適合,于是在選擇了后一種原型槍的設計以后再作出進一步研制和測試。改進型在原型槍的基礎上縮短長度,并增加了外置式擊錘、擊針、手動保險和彈匣保險簡化其分解步驟,并且由16發雙排彈匣供彈。國營赫斯塔爾公司在1925年把該設計的原型槍提供給法國陸軍凡爾賽評審委員會方面并且進行的多次試驗,并且再進行了進一步改進。

1928年,柯爾特公司原有的M1911手槍的相關專利均已期滿,于是塞弗便把許多以前為柯爾特的專利特征與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加以整合了,由此推出了塞弗-勃朗寧M1928原型槍。這個型號的分解步驟與M1911手槍相似使用了M1911手槍的可拆卸式槍管襯套和分解程序。

到了1931年,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設計基本定型,改用縮短的13發可拆卸式雙排彈匣,彎型后握把背部和把可拆卸式槍管襯套與套筒整合為一個整體。1934年,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設計已經完成并準備好投產。它最先在1935年被比利時軍隊采用,并正式命名為勃朗寧P-35。不久之后,比利時警察也開始裝備該手槍,然后其他一些國家也開始裝備該手槍。

然而,法國軍隊最終卻決定不采用該手槍,反而改為采用設計概念相似但是不論口徑和彈匣容量都較小的Mle.1935手槍,大威力手槍是其中一把在推出以后的時間內最廣泛使用的軍用手槍,曾被50多個國家的武裝部隊所使用。

這把手槍被命名為“大威力”(Hi-Power)的意思是指該槍所采用的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的容量是13發,再加上膛內的1發,幾乎是當時同時代設計的手槍子彈容量的兩倍,例如魯格手槍或毛瑟1910手槍。大威力手槍通常被簡稱為“HP”(“Hi-Power”或“High-Power”的簡稱)或是“GP”(法國人的名稱:“GrandePuissance”的簡稱)。正是因為這把手槍最初于1935年推出,因此經常又被簡稱為“勃朗寧HP-35”、“GP-35”、“P-35”或是“1935型”。它在比利時愛爾蘭服役時,有時又被稱為BAP(英語:BrowningAutomaticPistol,意為:勃朗寧自動手槍),但甚至是在比利時整個手槍系列仍然最經常被統稱為“大威力”。

還有來自美國塞繆爾·柯爾特、雷明頓公司的勃朗寧手槍,還是先介紹柯爾特的勃朗寧。

特點

自從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推出以來,已經經歷過由國營赫斯塔爾(FN)的不斷改進。

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最初具有兩款型號:一種是裝有固定式瞄準具的“普通型”,另一種是具有可調節式切線表尺的“照門可調型”,后者還配有開槽式握把用以將木制槍托裝在握把凹槽里。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商業版本仍然可以使用可調節照門,但是槍托連接槽已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取消了,連帶槍托式槍套并在同時停止生產。

1962年,其設計進行了修改,以外置式抽殼鉤取代內置式抽殼鉤,以提高其可靠性?,F今生產的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有更多瞄準具種類選擇,例如使用者改為三點式夜間戰斗瞄準具。

標準型大威力手槍使用的是單動操作式設計,并且裝上了手動保險機構。與現代的雙動操作半自動手槍不同的是大威力手槍的扳機與擊錘并沒有聯動關系,因此不能實現扣扳機待擊。如果一把雙動操作手槍的擊錘拉下子彈已經裝填在膛室內和已經裝填了彈匣,使用者只需簡單地扣動扳機手槍即可發射。

與此相反,一把單動操作式手槍在這種狀態以下發射第一發以前必須以拇指人手拉下或是通過拉動套筒到后方并且釋放它。如果在上膛以后攜行時必須關上保險因此,在常見的M1911手槍和大威力手槍上使用這種攜帶模式時通常都會將擊錘待擊并且關上保險(這種攜行模式在美國通常被稱為待擊及上鎖,而在英國則是“準備就緒”,有時也被稱為條件)。

與許多其他勃朗寧手槍設計一樣,勃朗寧大威力手槍采用了槍管短行程后座作用操作原理和槍管擺動式閉鎖機構槍管和套筒最初會受到后座力而后移直到槍管膛室下方的一個凸耳裝置解鎖使槍管與套筒分離與勃朗寧設計的早期型柯爾特M1911手槍不同的是,槍管并非由鏈的牽引下垂直擺動閉鎖和開鎖的而是由穿過槍管以下的手槍底把和在槍管最后面的膛室部分下方的底把開閉鎖凸耳的插槽的硬化套筒連接栓軸來實現。

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有兩個缺陷:標準型的扳機扣力很重,尤其是對于作為一把單動操作手槍而言更為重要。這個缺點是由于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彈匣保險所導致的,這個彈匣保險最初是根據法國陸軍在1935年的要求而增加的。標準型大威力手槍的彈匣保險連接到扳機,并且由彈匣表面將柱塞向上壓頂釋放,使扳機連桿重新與阻鐵杠桿頭部聯接上。這個彈匣上的柱塞動作增加了其扳機扣力上的張力,以及具有這個功能而增加了的阻力的所需力度。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往往完全移除該彈匣保險(這種方法會導致手槍的保修期失效),或是在保險柱塞和彈匣之間的表面都拋光處理,售后市場的扳機簧也可以降低張力,從而解決扳機扣力問題。

除此之外,擊錘在壓下時,有可能會“咬”中使用者的拇指和食指之間的合谷穴。這是由于擊錘上直齒圓柱型所施加的壓力,或是擊錘柄部和握把背部頂端之間捏著所造成。許多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使用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改變或以尺寸較小的擊錘取代原來的擊錘,或是通過學習如何持有手槍,以避免受傷。雖然這一種常見的投訴與柯爾特“政府型”自動手槍的商業型號的直齒圓柱型擊錘相類似,它的軍用型號所具有的、更像是柯爾特“指揮官”緊湊型M1911使用的一種較小型、圓型“毛邊”型擊錘卻沒有這一個問題。

盡管如此,這把手槍是世界上第一種采用大容量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的軍用型手槍。其新設計的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結構上為子彈雙排左右交錯排列能夠裝填13發9×19毫米手槍子彈,容量增加為柯爾特M1911的近一倍作為一把軍用型手槍而言是非常理想的。

規格

一把后膛裝填、半自動步槍、單動操作、槍管短行程后座作用式手槍。勃朗寧大威力MkI型采用了13發可拆卸式雙排彈匣。

口徑:9*19毫米(.35英)

長度:197毫米(7.776英吋)

槍管長:118毫米(4.65英吋)

膛線部分長度:100毫米(3.94英吋)

陰膛(膛線)數量:6

旋轉方向:右旋

高度(沒有瞄準具,上彈):127.5毫米(5.02英吋)

寬度:

槍托裝上:36毫米(1.42英吋)

槍托拆卸:25.5毫米(1英吋)

重量:

連空彈匣:900克(31.75盎司,1.98磅)

上彈:1,060克(37.39盎司,2.34磅)

彈匣容量:13發

發射模式:單動

槍口初速:350米/秒(1,148.29英尺/秒)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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