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艦,英文為Gunboat,是一種單獨的軍艦種類,具有噸位較小、裝載少數重炮、幾乎無裝甲防護、低干舷和低航速等特點。炮艦主要在沿岸或內河中航行,以轟擊岸上目標為主要任務。從風帆時代開始,炮艦就一直存在。18世紀,俄羅斯與瑞典爭霸時,雙方曾廣泛使用炮艦,數量多達百艘。小的炮艦只有15米長,裝一門24磅重炮;大的也不過20米長,裝兩門24磅重炮。炮艦在黑海沿岸和美國也經常使用。
最著名的一次使用炮艦的事件是拿破侖戰爭期間,丹麥與挪威聯軍與英國皇家海軍進行長達7年的戰爭。由于丹麥與挪威聯軍完全由200艘巡邏艦組成,這場戰爭被稱為“炮艦戰爭”。此外,炮艦還被用于保護沿海地區和近海交通線,掩護部隊登陸等。
軍艦分類
到了蒸汽時代,炮艦也是個相當繁榮的艦種,這是因為海上列強都占據了相當多的海外殖民地,不值當用大型主戰艦只來維持,而炮艦與輕型護衛艦就可以鎮壓當地反抗維護殖民統治的最常見工具。包括在舊中國,在長江上耀武揚威的主要就是各國的炮艦。炮艦也因此給許多前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國家留下的深刻印象,甚至還創造出“炮艦外交”這個政治名詞。
那時的炮艦從100多噸一直發展到上千噸,并且細分為內河炮艦、沿岸炮艦等,甚至后來還有魚雷炮艦,但通常可以統稱為“巡邏炮艦”(Patrol Gunboats),所以它在美國海軍是以PG為打頭字母單獨編號的。按當時美國海軍的標準,炮艦的排水量不超過2000噸,長度大約200英尺(61米),吃水10-15英尺,裝備幾門5-6英寸(130-150毫米)口徑大炮。當時各國海軍大國幾乎都有不少炮艦。英國皇家海軍曾在費舍爾掌權后一度取消,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又突擊建造了一大批較小的炮艦,比如典型的“昆蟲級”炮艦,排水量625噸,航速14節,裝備兩門6英寸主炮、兩門12磅副炮和6挺馬克泌重機槍,因長期在長江上服役而為中國人所熟知。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建造過裝備381毫米主炮的淺水重炮艦。
但二戰結束后,隨著非殖民化運動的興起,這種欺負弱國的“警察性”艦種就立即沒落了。但它逐漸演化成今天各國海岸巡邏艦,比如美國海岸警衛隊的巡邏艦(Patrol Boats),其實就是從炮艦發展而來,兩者的用途十分接近。
雖然炮艦在噸位上與輕型護衛艦十分相近,但在英文中輕型護衛艦被稱為Corvette,它與炮艦長期同時存在,并且從沒被混為一潭。這兩者的關鍵區別是,輕護與護衛艦、驅逐艦、巡洋艦和戰列艦一樣,主要是從事海上作戰的艦只,其作戰對象是敵方的艦只,因此其航行性能良好,速度快也適合跑遠海;而炮艦主要是用于轟擊岸上目標,其很低的干舷不適合出遠海,機動性差很遠,只裝備極少幾門重炮,并且經不起真正軍艦的轟擊。炮艦的好處不僅是可以鉆內河,關鍵是它結構簡單,造價低廉,非常容易突擊建造。所以炮艦屬于單獨的一個艦種,并不能簡單地歸入任何其它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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