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軍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自治區)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大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省(自治區)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2016年1月,省軍區系統轉隸劃歸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管理,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領導機關,領導若干個軍分區和一定數量的部隊。負責所在省(自治區)的軍事工作,主要是領導預備役、地方武裝、兵役和動員工作,有的還擔負邊防、海防守備任務。
歷史沿革
20世紀50年代中期,隨著國內作戰和剿匪任務的完成,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國家政權機構的建立與完善,特別是省級機構的正式建立和省域的調整劃定,國務院決定取消原來的二、三級軍區的稱號,改稱為省軍區。對二、三級軍區的領導機關進行了調整合并。決定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自治區),均建立省軍區。
從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在全國先后共成立了27個省軍區(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江蘇省、安徽、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四川、貴州、云南、西藏),中央直轄市分別設立衛戍區或警備區;北京設立衛戍區,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分別設立了警備區(已撤銷的旅大警備區曾經也屬于軍級單位)。
組織機構
機構設置
新中國成立后,在各省(自治區),除臺灣以外,設立了省級軍區。
機構
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領導機構。省軍區司令、政委一般都是少將,至少有一人為省委常委。
職能
省軍區職能主要是:協調軍地關系,征兵(退伍安置)工作,地方部隊建設、訓練、管理等;通常邊防守備部隊、預備役師(團)的日常管理工作也由省軍區負責。同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省軍區系統是應急應戰的指揮部、地方黨委的軍事部、后備力量的建設部、同級政府的兵役部、軍民融合的協調部。
與集團軍區別
集團軍和省軍區都是正軍級單位。
集團軍軍長和省級軍區的司令員都是正軍職少將。
區別在于:集團軍是陸軍領導機構管轄下的作戰部隊,偏向于武職。下轄若干師、旅。不干涉地方行政。
省軍區司令員一般兼任同級省委的常委。偏向于文職。省軍區下轄若干軍分區、武裝部、預備役師和少量部隊。主要負責一省的軍事行政工作,如招兵、退兵、評定烈士、會同民政部門制定相關的優撫政策。
省軍區列表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蒙古自治區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黑龍江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江蘇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江西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河南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北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南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青海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四川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貴州省軍區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
參考資料 >
建軍80周年·權威解讀:我國的國防領導管理體制.中國政府網.2023-01-04
國防動員和民兵預備役.南通市人民政府.2025-06-06
《2006年中國的國防》.www.scio.gov.cn.2022-05-30
需承擔作戰任務的省級軍區高層調整.政知新媒體-今日頭條.2023-01-04
軍改后的國防動員部.中國日報網.2023-01-04
兩會專訪:軍改后,各地省軍區轉隸劃歸哪個部門?.中國網.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