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府是元朝時期的一個行政區(qū)劃單位,成立于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正月戊辰,由朱元璋將原龍興路改稱。洪都府的治所位于南昌縣和新建區(qū)(今江西省南昌市)。該府轄區(qū)包括南昌、新建、進賢、奉新縣、靖安縣、武寧縣六縣和富、寧兩州,隸屬于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二月辛卯,洪都府成為江西行省的駐地。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壬戌(10月3日),洪都府更名為南昌府。
行政區(qū)劃
洪都府在其短暫的存在期間,管轄了南昌、新建、進賢、奉新、靖安、武寧六縣以及富、寧兩州。這些地區(qū)在今天大致對應江西省南昌市及其周邊的部分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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