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山鳳,女,漢族,1969年6月17日出生于武平縣,大學文化。曾任新羅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7年7月31日下午,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趙山鳳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人物履歷
曾任武平縣副縣長。
2010年起任龍巖市新羅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22日,根據龍巖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顯示,新羅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趙山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移送司法
2015年6月19日,從龍巖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新羅區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趙山鳳涉嫌犯罪,龍巖市紀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龍巖市新羅區原統戰部長趙山鳳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龍巖市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龍巖市新羅區原區委常委、統戰部長趙山鳳(副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一審宣判
2017年7月31日下午,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趙山鳳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被告人趙山鳳先后于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間擔任武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于2010年1月始擔任中共龍巖市新羅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自2008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趙山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請托人賄送的財物現金人民幣30.96098萬元、購物卡價值9.9萬元、黃金300克、港元2萬元、英鎊1000元,價值折合人民幣共計53.95017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山鳳先后利用擔任武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龍巖市新羅區統戰部部長的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請托人賄送的財物,價值折合人民幣53.9501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趙山鳳為他人職務提拔受賄2萬元,酌情從重處罰。趙山鳳具有一般立功表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已退清或被追回全部贓款贓物,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遂作出前述判決。
參考資料 >
龍巖中院對原新羅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趙山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閩南網.2023-06-11
龍巖新羅區統戰部長趙山鳳 涉嫌嚴重違紀被查.鳳凰網-海峽都市報.2015-07-05
龍巖新羅區委原常委趙山鳳涉犯罪被移送司法.閩南網.2023-06-11
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原副局長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臺海網.2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