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積(1446-1486),字彥誠,寧都縣(今江西寧都縣)人,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中戊戌科進士,翌年任新會縣知縣。因積勞成疾,病死于任上。 (白沙)悼其曰:“有廟旌遺愛,無錢返故鄉”。
正文
丁積(?-1482)字彥誠。遠祖居山東省,唐咸通間輾轉遷至江西寧都。明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新會區知縣。不畏豪強,沒收當地豪強梁芳之非法所得,當眾銷毀債券;重視教化,收集典章匯編成冊,請鄉里“三老”聚集百姓學習;召游手好閑之良家子弟至縣衙,親為授業督課;禁妖巫,毀妓院,廢“輸官供役”、“月供錢”等非朝廷賦役,深得吏民敬重,治內民風日好。因積勞成疾,病死于任上。理學大師、新會人陳獻章(白沙)悼其曰:“有廟旌遺愛,無錢返故鄉”。積兩子早夭,卒后葬于新會黃云山,百姓自發立祠、購田祭祀之。為悼念丁積,當地人黃孚曾有詩云:“黃云山下匝黃云,云里鴣啼小墳。莫道哥哥歸不得,令公豆有余薰。” 《明史》載有其傳。以區區知縣得民眾和朝廷如此推重,積堪稱典范。
施政舉措
禮尊賢
新會區地區有一位杰出的儒家學者,他的名字叫做陳白沙。陳白沙是開啟明儒心學新篇章的先驅者。盡管現今許多人更熟悉王守仁,但陳獻章在中國思想史上同樣占有重要的地位。章太炎曾經評價說:“明代的學者能夠與宋儒明顯區別開來,形成自己獨立的體系,這一變革始于陳白沙。”
當丁積來到新會之后,他親自前往拜訪陳白沙,希望能夠成為他的學生。他們兩人一見如故,相處得非常融洽。丁積經常向他的老師陳白沙請教關于如何治理縣政的問題。
參考文獻:
嚴于律己
他還手書“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以及“敬義”二字送予丁積。丁積命人刻在石碑上豎立在衙門前,時刻警醒自己。丁積不但是這樣告誡自己的,也是這樣做的。他任新會區知縣七年,為官清正廉潔,只要有人觸犯刑律,就算是親朋好友,也得不到絲毫寬宥。有人前來送禮請求寬宥的,丁積都會大聲斥責,甚至將來人姓名張榜公示,使其落荒而逃。
參考文獻:
抑強豪
面對黑惡勢力,丁積表現出了堅定的決心和勇氣,他決心徹底鏟除這些惡勢力。當時,宮中有一位權勢顯赫的大太監名叫梁芳,他是新會人。梁芳的弟弟梁長也住在新會,他倚仗著哥哥的權勢胡作非為,橫行霸道,通過放高利貸來剝削百姓。百姓們忍無可忍,將此事告到了丁積那里。
丁積在查明真相后,果斷下令將梁長逮捕,并依法處理。他還追回了梁長非法發放的所有債券,并當眾焚毀了這些債券。丁積的這一舉動表明,他連梁芳這樣的權勢人物也敢于得罪。新會的其他豪強惡霸見到丁積如此堅決,紛紛收斂了自己的行為,不敢再為非作歹,百姓們因此而感到非常高興和欣慰。
參考文獻:
節財用
丁積在擔任官職期間,以節儉著稱,始終將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并努力減輕他們的負擔。當時新會區地區征收賦稅采取了一種名為“均平錢”的制度,即百姓向官府繳納金錢以代替勞役,這項工作通常由各甲的甲首負責。然而,一些官員貪婪且濫用職權,在“均平錢”的基礎上,還額外向甲首攤派了大量費用,用于個人的享樂,稱之為“當月錢”,這使得百姓的負擔極為沉重,甚至有人不得不賣兒賣女以求生存。
丁積上任后,立即下令廢除了“當月錢”,并明確規定除了正常的賦稅外,不得再向百姓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他還改革了官府雇役的制度,將實際所需費用按人丁平均分攤,百姓可以選擇繳納金錢代替勞役,或者親自服役,而無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通過這些措施,丁積顯著減輕了當地百姓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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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陋習
新會區地區普遍存在著迷信巫術和鬼神的不良風氣,許多民眾因為過分相信鬼神之說,不僅耽誤了治療疾病的時機,還白白耗費了大量的積蓄。丁積上任后,決心改變這一現狀。他采取了果斷措施,嚴厲打擊那些利用迷信活動欺騙民眾的巫師和組織,同時大力表彰那些具有高尚品德和節操的民間人士,以此來引導民眾摒棄陳規陋習,改善社會風氣。
此外,新會地區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普遍存在著鋪張浪費的現象,丁積對此深感不滿。為了遏制這種不良風氣,他制定了嚴格的規定,要求婚喪喜慶的操辦要根據家庭的經濟狀況分為不同的等級,嚴禁過度鋪張和相互攀比。通過這些措施,新會區的社會風氣逐漸得到了改善。
參考文獻:
定禮式
他綜合了明朝洪武年間確立的禮儀制度,并參考了宋代著名儒學家朱熹所編纂的《朱子家禮》,將這些內容編纂成冊。他在各鄉挑選了德高望重的長者來主持教化工作,每個月的第一天都會召集民眾,向他們宣講禮儀和道德規范,并對那些品行優秀的鄉民給予獎勵和表彰。
參考文獻:
禁賭盜
為了根除民間的賭博和偷盜等不良習慣,丁積除了依法懲處外,還規定賭博和偷盜者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日必須到縣衙報到,聽取教誨,并背誦《小學》,以此促使他們悔過自新。
參考文獻:
推教化
丁積著手改善社會風氣,首先從禮教著手,致力于教化民眾。對于那些出身良好家庭卻游手好閑的人,丁積將他們召集到縣衙,要求他們每天背誦朱熹編纂的啟蒙讀物《小學》,并親自為他們講解,用圣賢的言論來引導他們修身養性,激發他們的志向。
參考文獻:
軼事典故
成化十八年(1482年)春,新會區大旱,丁積在圭峰山龍潭設壇求雨,連跪七天,第八天終見雨下,再跪三天,雨足方起。這一舉動,使新會百姓深受感動。
研究書目
《明史》
參考資料 >
丁積.新會區人民政府.2024-09-09
模范知縣丁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4-10-05
明史.微信讀書.20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