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瑛是明朝初期的政治人物,他在洪武年間以人才貢入太學(xué),后被提拔為御史,出任山東省按察使。朱允炆時期,陳瑛被調(diào)任北平市僉事,但因被指控接受朱棣(即后來的明成祖)的賄賂而遭貶謫至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朱棣即位后,召回陳瑛,任命他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理院事。陳瑛在任期間,以嚴(yán)苛著稱,專門從事揭發(fā)和彈劾大臣,許多建文帝時期的忠臣及其家族都遭到了他的迫害。他的行為得到了朱棣的默許,因為他幫助朱棣清除了建文帝的支持者。陳瑛還彈劾了多位大臣,包括兩位駙馬爺,他們最終都死于非命。陳瑛在永樂年間權(quán)傾朝野,但他的殘酷和專斷也引起了朱棣的不滿。最終,在永樂九年(1411年),陳瑛因失寵而被下獄,不久后死去。他的死引起了當(dāng)時人們的普遍歡慶。
陳瑛被認(rèn)為是明朝的奸臣之一,他的名字被記載在《明史》的《奸臣傳》中。他的政治生涯充滿了權(quán)謀和殘酷,是明朝初期政治斗爭的一個縮影。。
人物生平
陳瑛,滁(今滁州市)人。洪武中,以人才貢入太學(xué)。擢御史,出為山東省按察使。
建文元年調(diào)北平市事。湯宗告瑛受燕王金錢,通密謀,逮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朱棣稱帝,召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院事。瑛受帝寵任,益務(wù)深刻。甫蒞事,即言:“皇帝應(yīng)天順人,萬姓率服,而廷臣有不順命、效死建文者,如侍郎黃觀、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紀(jì)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縣顏伯瑋等,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戮之。”帝曰:“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shù)輩,后二十九人中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況汝所言,有不與此數(shù)者,勿問。”后瑛閱方孝孺等獄詞,遂簿觀、叔英等家,給配其妻女,疏族、外親莫不連染。胡閏之獄,所籍?dāng)?shù)百家,號冤聲徹天。兩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慘,謂人曰:“不以叛逆處此輩,則吾等為無名。”于是諸忠臣無遺種矣。
永樂元年擢左都御史(正二品),益以訐發(fā)為能。八月劾歷城區(qū)侯盛庸怨誹,當(dāng)誅,庸自殺。
二年劾曹國公李景隆謀不軌,又劾景隆弟增枝知景隆不臣不諫,多置莊產(chǎn),蓄佃仆,意測,俱收系。又劾耿炳文耿炳文,炳文自殺。劾駙馬都尉梅殷邪謀,殷遇害。
三年,行部尚書雒僉言事帝意,瑛劾僉貪暴,僉坐誅死。又劾駙馬都尉胡觀強(qiáng)取民間女子,娶娼為妾,預(yù)景降逆謀,以親見宥不改。帝命勿治,罷觀朝請。已,又劾其怨望,逮下獄。
八年劾降平侯張信占練湖及江陰官田,命三法司雜治之。瑛為都御史數(shù)年,所論劾勛戚、大臣十余人,皆陰希帝指。其他所劾順昌伯王佐,都督陳俊,指揮王恕,都督曹遠(yuǎn),指揮房昭,僉都御史俞士吉,大理少卿袁復(fù),御史車舒,都督王瑞,指揮林泉、牛諒,通政司參議賀銀等,先后又?jǐn)?shù)十人,俱得罪。帝以為能發(fā)奸,寵任之,然亦知其殘刻,所奏不盡從。中書舍人芮善弟夫婦為盜所殺,心疑其所親,訟于官。刑部驗非盜,縱之。善白帝刑部故出盜,帝命御史治,果非盜。瑛因劾善妄奏,當(dāng)下獄。帝曰:“兄弟同氣,得賊惟恐逸之,善何罪,其勿問。”車?yán)镄渴沟洞鹎?a href="/hebeideji/8875745419346823470.html">威遠(yuǎn)州地,執(zhí)其知州刀算黨以歸。帝遣使諭之,刀暹答懼,歸地及所執(zhí)知州,遣弟刀臘等貢方物謝罪。瑛請先下刀臘法司,且逮治刀暹答。帝曰:“蠻僚之性稍不相得則相仇,改則已。今服罪而復(fù)治之,何以處不服者。”遂赦弗問。知秀州李鑒廷見謝罪,帝問故。瑛言:“鑒籍奸黨姚,瑄弟亨當(dāng)連坐,而鑒釋亨不籍,宜罪。”鑒言:“都察院文止籍瑄,未有亨名。”帝曰:“院文無名而不籍,不失為慎重。”鑒得免。戶部人材高文雅言時政,因及建文事,辭意率直,帝命議行之。瑛劾文雅狂妄,請置之法。帝曰:“草野之人何知忌諱,其言有可采,奈何以直而廢之。瑛刻薄,非助朕為善者。”以文雅付吏部,量材授官。海運(yùn)糧漂沒,瑛請治官軍罪,責(zé)之償。帝曰:“海濤險惡,官軍免溺死,幸矣。”悉釋不問。瑛之奸險附會,一意苛刻,皆此類也。
帝北巡,皇太子監(jiān)國。瑛言兵部主事李貞受隸葉轉(zhuǎn)等四人金,請下貞?yīng)z。無何,貞妻擊登聞鼓訴冤。皇太子命六部大臣廷鞫之,自辰至午,貞等不至,惟葉轉(zhuǎn)至。訊之,云貞不承,不勝拷掠死,三皁錄皆笞死三日矣,貞實未嘗受金。先是,袁綱、覃珩兩御史俱至兵部索皁隸,貞猝無以應(yīng),兩御史銜之,興此獄。
于是刑科給事中耿通等言瑛及綱、珩朋奸蒙蔽,擅殺無辜,請罪瑛。皇太子曰:“瑛大臣,蓋為下所欺,不能覺察耳。”置勿問,械系綱、珩,以其罪狀奏行在。又有學(xué)官坐事謫充太學(xué)膳夫者,皇太子令法司與改役,瑛格不行,中允劉子春等復(fù)劾瑛方命自恣。皇太子謂瑛曰:“卿用心刻薄,不明政體,殊非大臣之道。”時太子深惡瑛,以帝方寵任,無如何。久之,帝亦浸疏瑛。
九年春,瑛得罪下獄死。
主要事跡
古之寫史,多善惡備書,目的是以示勸誡,但后世正史的勸誡主要是針對臣下的,對皇帝的惡評基本不見于正史,因此,自古有奸臣之說而無奸帝之說。《明史》將永樂時的左都御史陳瑛列入《奸臣傳》,其實這是因為《明史》將成祖之酷當(dāng)成了陳瑛之罪,忽視了陳瑛之專是成祖統(tǒng)治之術(shù)造成的。《明史》論陳瑛為奸臣,是舊史家無法論定成祖之酷殺、專斷、惡德,而通過論定陳瑛為奸臣來間接彰顯成祖惡政的一種方法。
史料記載
《明史·卷三百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國朝獻(xiàn)徵錄·都御史陳瑛傳(雷禮)》
人物評價
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瑛首承風(fēng)旨。一時臣工多效其所為,如紀(jì)綱、馬麟、丁、秦政學(xué)、趙緯、李芳,皆以傾險聞。綱在《幸傳》。
陳瑛書法:
參考資料 >
陳瑛:明朝酷吏兼“反腐斗士”,一生扳倒了37位大員.趣歷史網(wǎng).2024-09-07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國學(xué)導(dǎo)航.2024-09-07
國朝獻(xiàn)徵錄卷之五十四.國學(xué)導(dǎo)航.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