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華,男,1963年6月出生。法學、經濟學雙博士后,兼任華南理工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云南大學的博士生導師。
人物經歷
學習經歷
1980年9月-198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讀法律專業本科;
1984年7月-1987年7月:西南政法學院刑法專業攻讀法學碩士學位;
1996年9月: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7年-1994年:在中共貴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歷任工作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4年:調貴州民族學院(即今貴州民族大學)法律系;
1995年:破格晉升法學副教授;
1997年:破格晉升法學教授;
2002年-2004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先后擔任貴州中央民族大學法律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長助理、副校長;
2000年7月:調任貴州省教育廳副廳長、省委高校工委委員;
2002年2月:提任貴州民族學院校長;
2002年2月-2010年4月:擔任貴州民族學院校長;
2010年4月-2020年1月:貴州省社會科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其中2012年11月在中國中國浦東干部學院“院士專家理論研修班”學習);
2020年1月至今:貴州省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
社會職務
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民族學會副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專家組成員、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西部開發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會理事、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學會侗族分會副會長、貴州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委、貴陽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暨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等社會職務。被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云南大學、西南民族大學等13所院校聘為兼職(客座)教授(研究員)、碩士生導師。此外,還擔任中國世界民族學會副會長、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副會長暨法律人類學專業委員會主任、貴陽仲裁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咨詢專家、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首席法律咨詢委員、貴州省法學會副會長等職。
研究方向
刑法學、民族法學(法律人類學)、犯罪學、馬克思主義法學、循環經濟。
科研項目
吳大華主持《西部大開發的法律制度建設研究》《中國共產黨民族法制思想研究》《建設社會主義民族法治體系,維護民族大團結研究》《侗族習慣法研究》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重點、一般課題4項,《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中國少數民族犯罪問題及對策研究》《循環經濟法治之構建》等省部級科研課題10余項。
學術著作
吳大華先后出版《民族法學通論》《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個人專著13部、合著《犯罪與社會》等35部;主編23部;發表法學論(譯)文400余篇。其中包括:
《民族與法律》(民族出版社1990年3月);
《民族法學通論》(中國方正出版社,1997年9月);
《盜竊罪的懲治與防范》(西苑出版社1999年5月);
《犯罪與社會》(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9月);
《盜竊罪適用刑罰問題研究》(《法學家》1999年4月)等。
2002年到法學系做博士后,其博士后研究計劃分三部分,
計劃A:《少數民族地區刑事政策研究》;
計劃B:《國際種族歧視與種族犯罪》;
計劃C:《少數民族的法律地位與人權保障》。
獲得榮譽
參考資料 >
領導簡介-貴州省社會科學院.貴州省社會科學院.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