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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泉鎮行政區轄11縣、4旗、1鎮。
行政區劃
1954年設平地泉行政區,行政區人民政府駐平地泉鎮。原綏遠省集寧專區所屬集寧、興和縣、豐鎮、涼城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托克托縣、薩拉齊、固陽縣、武川縣、歸綏、武東、卓資縣、陶林等14縣及平地泉鎮,原由綏遠省直轄的土默特旗、東四旗中心旗、鑲藍鑲紅聯合旗、正黃旗劃歸平地泉行政區。撤銷歸綏縣,并入土默特旗。撤銷東四旗中心旗和陶林縣,由原東四旗中心旗和陶林縣東部、集寧縣東北部合并設立察哈爾右翼后旗(駐平地泉鎮)。撤銷鑲藍鑲紅聯合旗,由原鑲藍鑲紅聯合旗、陶林縣西南部及卓資縣北部合并設立察哈爾右翼中旗(駐科布爾鎮)。撤銷正黃旗,以原正黃旗為基礎與東四旗中心旗和集寧區、卓資、興和縣3縣各一部分合并設立察哈爾右翼前旗(駐土貴烏拉鎮)。
1955年察哈爾右翼后旗由平地泉鎮遷駐土牧爾臺鎮。
1956年平地泉鎮改設為集寧市。平地泉行政區人民委員會駐集寧市。轄1市、11縣、4旗。
1957年撤銷集寧縣,并入集寧市、興和縣和察哈爾右翼后旗、察哈爾右翼前旗。平地泉鎮行政區轄1市、10縣、4旗。
1958年撤銷平地泉行政區,將集寧市及興和、豐鎮市、涼城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托克托縣、武川縣、卓資縣等8縣及察哈爾右翼后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察哈爾右翼前旗、土默特旗等4旗劃歸烏蘭察布市。撤銷薩拉齊縣,并入包頭市和土默特旗;撤銷武東縣,并入武川、卓資2縣和察哈爾右翼中旗、四子王旗。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