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管理局(Hong Kong-Zhuhai-Macao Bridge Authority)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舉辦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港珠澳大橋主體部分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
重要記事
2003年8月,國務院批準開展本項目前期工作,同意成立由香港特區政府作為召集人,粵港澳三方組成的“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前期工作有關事宜。
2004年3月,前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成立。
2006年12月,國務院批準成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的“港珠澳大橋專責小組”,負責重大問題的協調。在“專責小組”和“前期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協調小組辦公室承擔起了艱巨的大橋前期工作任務,協調三地政府逐項解決了兩岸登陸點、橋位方案、投融資等多個重大問題。
2009年10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批準港珠澳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標志著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順利完成,工程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2009年12月15日,李克強副總理親臨珠海市宣布港珠澳大橋正式開工。
2010年7月,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成立。管理局將以貫通三地交通、經濟、文化的廣闊視野,以科學高效的管理思路,嚴謹務實、陽光運作積極推動港珠澳大橋主橋的建設,并積極配合大橋各區部分的實施,確保港珠澳大橋的順利建設和運營管理,以實現“建設一流的跨海通道,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成為地標性建筑”的項目建設目標。
獲得榮譽
2020年5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先進集體”。
參考資料 >
管理機構.港珠澳大橋.2022-08-1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表彰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交通運輸部.20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