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發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深府辦[2004]72號)和《關于調整市建筑工務署體制的通知》(深編[2012]52號)規定,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2020年12月,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廣東省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職能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有:負責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水務和交通工程項目除外)的資金管理、前期審批事項報批、招投標管理、預決算和投資控制管理,政府公共房屋本體結構性維修工程的監督管理,對部分適合的建設項目組織實施代建制。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研室)
負責文秘、政務會務、綜合督辦、機要保密、檔案、收發、行政、后勤、協調聯絡、信訪、宣傳、信息公開、公共關系、績效考核、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應急值班管理、對外接待等工作;負責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政府工程集中管理體制機制的政策、法規研究,推動政府工程集中管理的立法工作;負責政府工程高質量發展研究,統籌、協調、推進全署制度、標準體系建立以及相關課題研究工作;負責全署法律事務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項目總結、后評價的制度和規則的制定;負責統籌署博士后創新基地等工作。
人力資源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外事、教育培訓、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綜合計劃處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年度投資計劃的編制、申報和調整;負責政府工程統計制度制定、統計數據收集填報、統計分析及直屬單位統計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財務制度制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程款支付審核及對直屬單位財務工作指導及監督;負責部門預算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保函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期進度、投資造價、質量安全管控項目推進有關事項統籌;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信息科技處
負責統籌全署信息化、科技推廣和創新發展工作;負責擬定信息化年度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標準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新技術推廣應用;負責統籌運維管理等工作;負責信息化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建設統籌處(重大辦)
負責項目接收及分配(含市政府投資的未接收項目的對外溝通協調);負責項目總體策劃;負責新型建設管理模式的研究;負責統籌環保低碳、建筑工業化、綠色建筑、海綿城市、地下管廊等相關工作;負責項目工期、進度管理;負責項目建設統籌協調;負責統籌變更管理;負責項目策劃委員會和技術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開展工程督辦制度建設;負責制定年度督辦計劃,開展重點項目專項督辦和重大項目協調推進;負責跟蹤協調市領導、人大、政協及署領導交辦的工程管理有關事項;負責組織召開政府工程建設協調推進聯席會議;負責項目運營管理等工作。
招標合約處(造價辦)
負責統籌全署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合約管理工作;負責制訂招標制度,編制和推行招標文件和合同范本;負責合同管理和承包商(分包商)管理;參建單位及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和投標企業資信管理;負責招標采購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統籌全署工程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等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國家、省、市造價政策;負責制定我署工程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等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標準;負責統籌開展項目建設標準研究;負責監督檢查直屬單位造價工作的推進和落實等工作。
材料設備處
負責統籌全署材料設備管理工作;負責材料設備集中采購與戰略合作、材料品牌庫管理;負責供應商及分包商評價與過程監督;負責材料設備應用指導與新材料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材料設備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直屬機構
署工程設計管理中心
負責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承擔項目的設計管理工作。
署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負責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不含文體、教育類)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后續運維管理工作,完成深圳市建筑工務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署文體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文體類工程項目及部分市政類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后續運維管理工作,完成深圳市建筑工務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教育類工程項目及部分政策性住房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后續運維管理工作,完成深圳市建筑工務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廣東省先進集體稱號。
參考資料 >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機構職能.深圳市建筑工務署.2021-12-21
直屬機構_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網站.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網站.202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