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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Interim Government),是革命或者政變后臨時建立的政權機關。它是在政權突然發生變動的情況下,為了穩定社會秩序,為建立正式政府作準備而由有關方面臨時組建的。當正式政府按法定程序產生后,即自行解體。臨時政府的性質和權力可能受現實因素影響,包括是否被外國政府控制或獨立,以及是否享有被繼承者的全部或部分主權。臨時政府在執政期間,行使正式政府應執行的一切權力。
釋義
漢語對這一臨時組建的政權通常稱為“臨時政府”或“過渡政府”。
國家政權穩定,通常為政治開明的國家,由于政治派別爭斗激烈,此時政府出現更迭時,特別是原政府辭職而新的政府沒有產生時,被授權組織的政府稱為“過渡政府”“看守內閣”,有時也被稱為“臨時政府”。
示例
如中國辛亥革命時,孫中山被推舉為臨時大總統,旋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建立臨時政府。阿爾及利亞人民1954年11月發動武裝起義后,于1958年9月成立阿爾及利亞共和國臨時政府,直到1962年宣告獨立,成立正式政府。2003年3月20日美國軍隊占領伊拉克推翻薩達姆·侯賽因政權以后,伊拉克國家內部各個派別爭斗激烈,國內局勢混亂,開始建立的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和之后建立的伊拉克臨時政府(或稱“伊拉克過渡政府”)。在這種情況下其最高負責人可能兩種身份即既是國家元首也可能是政府首腦。2013年11月12日,敘境外主要反對派力量“敘利亞反對派和革命力量全國聯盟”(簡稱“全國聯盟”)成立的“臨時政府”正式運轉。
參考資料 >
敘反對派建“臨時政府”.人民網.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