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恩(?—1141年),南宋時期的僧人,起事領袖,活動地區為明州(今浙江寧波)。據李兆洛的《紀元編》記載,王法恩的年號為羅平縣。李崇智認為該年號使用于1141年六月,但具體文獻并未記載,僅見于《歷代紀元編》。
紹興十一年(1141年)六月乙丑,王法恩發起反抗南宋朝廷的行動,自立為羅平。然而,他的起義很快就被朝廷平定。在起義被平定后,有人提議屠殺明州城,但御史陳膏反對這一做法,主張寬恕被迫參與起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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