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是學生在學校就讀的身份標識,也是學生在校學習的資格。學籍信息包括基礎學籍信息與非基礎學籍信息。基礎學籍信息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確定,非基礎學籍信息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確定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籍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對學生入學資格、在校學習情況及畢業資格等進行記錄、核實、處理,并實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另外,學籍號是由國家學籍系統按照有關規則自動生成并分配的19位編碼,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2009年,教育部開始關注構建全國統一的學籍體系。2010年,教育部啟動建設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后于2013年9月建成,并在全國聯網運行。截至2017年9月,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2.1億名學生信息入庫,基本實現了電子化高效便捷管理。2025年1月,教育部發布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了學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的定義,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做出了類型劃分。12月29日,教育部發布《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受教育權益,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
定義屬性
學籍是學生在學校就讀的身份標識,凡在依法依規設立學校就讀的學生均須建立學籍。學籍信息包括基礎學籍信息與非基礎學籍信息。基礎學籍信息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確定,主要包括學生的居民身份信息、學生的在校身份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非基礎學籍信息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確定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發展歷程
2009年,教育部發布工作要點,其中提到健全彈性學習制度和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學籍管理等應用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應用和服務水平。2010年,教育部根據教育規劃綱要的要求啟動建設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2013年,教育部制訂出臺《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實行分級負責、省級統籌、屬地管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采用信息化方式建立全國統一、規范的學籍信息系統與管理制度。2014年,教育部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并在全國聯網運行。截至2017年9月,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有2.1億名學生信息入庫,基本實現了電子化高效便捷管理,有效提高了新時代基礎教育的科學管理水平。
2025年1月,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明確了學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的定義,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做出了類型劃分。并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省、市、縣、校各級學籍管理部門的權力、職責,對學籍管理權進行合理調整,賦予地方學籍管理部門相應的自主管理權。12月29日,教育部發布《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受教育權益,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主要規定了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功能定位與適用范圍,強調是對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升學等情況進行的記錄、核實、處理,適用于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中三周歲到入小學前兒童;二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體制,規定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省級統籌、以縣為主、幼兒園實施;三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建立與變動流程,強調凡在依法舉辦的幼兒園就讀的學前兒童均須建立學籍,一人一號,小學學段接續使用,終身不變,學籍變動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制度;四是明確了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保障措施,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學籍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此外,對2—3歲在園幼兒信息管理,明確“參照本辦法管理”。
編碼規則
全國正式學籍號的編碼規則是:G+身份證號(對于有身份證號的學生)、J+按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的數字(6位學校所在地區劃碼+8位出生日期+3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對于沒有身份證號的學生);全國臨時學籍號的編碼規則是L+按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的數字(6位學校所在地區劃碼+8位出生日期+4位隨機碼),都是19位。
學籍管理
管理體制
學籍管理是根據有關規定對學生入學資格、在校學習情況及畢業資格等進行的記錄、核實、處理。學籍管理包括傳統媒介管理與數字化管理兩種方式。學籍管理以數字化管理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使用傳統媒介管理方式。另外,學籍管理實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
建立更新
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憑學生有效身份證件為其采集錄入學籍信息,并在2個月內建立學籍檔案。
學籍檔案內容包括學籍信息及相關材料,形式有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兩種。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新設立紙質學籍檔案。確需紙質學籍檔案的,可由學籍管理員參照電子檔案格式打印相關紙質材料,并由使用部門妥善保管。
學校應在學生每學期開學報到和學生轉學后及時更新學籍檔案。正常升級的學生基礎學籍信息由國家學籍系統自動更新。學生升學、轉學或發生其他變動的基礎學籍信息,原則上在1個月內由學校完成更新。
學籍號由國家學籍系統按照有關規則自動生成并分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學校不得使用虛假信息給學生建立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上級學籍管理部門與學校應及時核實學生學籍信息,處理與解決問題學籍。
獲得當地入學資格的境外學生(含港澳臺、外籍學生)或中國居民的外籍子女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所接收學校登記信息、辦理入學并注冊學籍。高中階段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注冊學籍,由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監管其學籍管理狀況。如有特殊情況,由學校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向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并進行辦理。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對于適齡入學兒童需要延緩入學(以下簡稱緩學)的,應出具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辦理緩學手續。緩學期限一般為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重新提出申請,緩學學生暫緩注冊學籍。
對于進入專門學校的學生,學籍保留在原所在學校。學生從專門學校返回原學校繼續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就讀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相應的就讀年級,并及時更新學籍。對于需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送教上門服務的特殊教育學生,應出具殘疾人證或縣級以上醫院、相關鑒定單位出具的相關材料明確其特殊學生身份,學校按照殘疾類別和等級進行分類管理,提供特殊教育和幫扶。對于嚴重殘疾而不能到校就學的特殊兒童,應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校按法定的入學年齡注冊學籍,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學籍變動
學籍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制度,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學校合并的,學生學籍檔案移交到合并后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學生學籍檔案移交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管理。
學籍信息變動應根據學籍信息類別,在全國學籍系統進行及時更新。學籍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核準。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移動端在國家學籍系統中更新學生基礎學籍信息的,應由學校審核確認后完成信息變動,必要時需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核準并將有關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
學生升學時,各方應依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以及學生實際報到情況,在全國學籍系統完成學籍轉接。升入學校應及時接收學籍檔案,并按要求做好檔案內容的補充與更新工作。適度放開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變動權限,由其所在校委托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判定學生是否升級就讀或畢業、升學,情況特殊的可以允許其降級就讀,并在學籍系統中完成登記,交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審批。
學生轉學時,轉入學校應通過國家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上級學籍管理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的核辦工作。轉出學校須對電子學籍檔案備份保留,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學籍檔案復印件。紙質學籍檔案復印件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進一步簡化跨省轉學材料,實現跨省轉學“一網通辦”。健全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移動端查詢學籍信息狀態、轉學進度機制。
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確認后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核準。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申請休學的期限不超過1年,休學期滿后確需繼續休學的,應重新申請辦理。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休復學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須按照控輟保學工作要求,根據國家學籍系統標記或相關部門反饋的問題線索開展問題排查與輟學勸返復學工作,動態跟蹤處理控輟保學臺賬。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予辦理退學手續。普通高中學生退學,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確認后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備案。學籍注銷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生畢業、結業、肄業后,需在國家學籍系統保留相關信息記錄。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為學生提供相應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計劃,逐步推廣使用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可與紙質證書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學籍所在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學校將學籍檔案轉入上級學籍管理部門。回到境內后仍需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憑相應學習記錄進入對應年級就讀。接收學生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校應接續學籍檔案,并將學生出境學習經歷在學籍信息中標記。
學生死亡,學校應憑相關材料在6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學籍系統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注銷其學籍。
意義價值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資料 >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5-12-31
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籍信息管理制度 全面提升中小學管理工作水平.教育部網站.2025-12-31
教育部提醒家長確認學校已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教育部網站.2025-12-31
構建與新時代基礎教育改革 與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學籍管理體制.教育部網站.2025-12-31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介紹.教育部網站.2025-12-31
全國中小學生將實行統一學籍管理 一生一號解轉學難題.央廣網.2025-12-31
教育部2009年工作要點.教育部網站.2025-12-31
優化學籍管理是高質量教育必然要求.光明網-今日頭條.2025-12-31
“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教育部為學前兒童建立學籍.新京報.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