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生卒不詳),字仲俛。明朝名臣。西安府三原縣(治今三原縣)人。嘉靖二年(1523年)進士。
任吏科給事中時,他彈劾大學士張璁、都察院左都御史汪錢,后來又薦舉致仕尚書羅欽順、趙璜等。屢次觸犯圣意。后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省。遇上鈞州知州陳吉揭發朱見沛朱厚爝過失,徽王不服,給自己申訴。皇帝大怒,逮陳吉入詔獄。雒昂及監察御史王三聘上書為陳吉辯護,皇帝更加憤怒,下令將雒昂、王三聘一并逮捕。陳吉、王三聘皆發配邊疆,雒昂被杖擊而死。
參考資料 >
網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