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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稅物流園區經國務院批準于2004年8月16日設立。天津保稅物流園區具有廣闊的經濟腹地和巨大的發展前景。服務范圍包括天津市、北京市兩大直轄市和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新疆、寧夏等八省區及河南省、山東省的部分地區,與環渤海區域具有廣泛、密切的經濟聯系,在東北亞地區占有重要地位。
功能優勢
天津保稅物流園區位于保稅區東北側,與港口集裝箱碼頭相連。園區享受保稅區相關政策,在進出口稅收方面,比照實行出口加工區的相關政策,即國內貨物進入園區視同出口、辦理報關手續、實行退稅,園區貨物內銷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貨物按實際狀態征稅,區內貨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國際中轉功能
對進入園區的境外和國內貨物進行分拆、集拼,開展進出口和中轉貨物集運,多國別貨物快速集拼和國際聯合快運等業務;
國際配送功能
對進入園區的境外和國內貨物進行分揀、分配、分銷、分送等配送分撥業務,或增值加工向境內外配送;
國際采購功能
采購進入園區的境外和國內貨物,經進出口集運的綜合處理或增值加工,向境內外分銷;
國際貿易功能
園區企業可以開展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園區與境外之間的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
體制優勢
保稅區管委會負責園區行政事務的管理,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在園區設立辦事機構,外管、國稅、地稅、公安、消防等其他保稅區管理機構將職能延伸至園區,為企業提供各項必要的服務。
園區采用一流的信息化管理,公共信息平臺連接海關、檢驗檢疫、外管、稅務及銀行等部門,設有集裝箱卡車等各類貨運車輛電子車牌自動識別系統及電子放行系統,實行進出貨物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實現園區與港區之間直通。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