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驤云(1893—1965),字明山。河南湯陰縣古賢鎮冢上村人。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從軍,隸二十鎮軍,翌年二十鎮改稱京衛軍,時許在左翼第一團馮(玉祥)營當號兵。一九一五年馮任十六混成旅旅長,許升任排長。一九二○年,許在鹿鐘麟炮兵團由上尉營副升任少校軍械官。次年(1921年),十六混成旅擴編為陸軍第十一師,許任二十一旅四十二團一營營長。一九二三年,許在宋哲元二十五混成旅任第二團團長。
人物生平
早年在二十鎮馮玉祥營當司號兵。1911年馮玉祥參與州起義,馮被遞解回籍。許驤云親自哭送,非要跟著不可。馮好言撫慰勸阻,告以將來如能免禍并得獲寸進,定當接許一起同甘共苦。
1912年2月,陸建章編練左路備補軍,馮玉祥為第二營營長,聽說馮玉祥重新帶兵,二十鎮的老部下張維璽、陳毓耀、韓復榘、谷良民、許驤云等紛紛從各地趕來投靠馮玉祥。
1915年2月袁世凱調第十六混成旅進駐四川省,馮玉祥在曹錕、吳佩孚等的重壓下,不得不命令部隊開拔去攻打護國軍占領的敘州府。在此戰役中,當時任排長的許驤云竟然違反軍紀,憤然棄械而走,盟弟張維璽得知后大吃一驚,急忙派人將許追回,并叫他快去自首。馮玉祥對許進行嚴厲訓斥,本當治罪,但見他是一時沖動且真心悔過,乃寬恕了他。
后升機關槍營營長、西北邊防軍第三師第九混成旅旅長。
1926年9月馮玉祥成立國民聯軍,許任國民聯軍軍總司令部副官處處長。1927年調任交通司令,主管鐵路、公路運輸。張 自忠接任副官處處長。
1928年2月兼任第二編遣區辦事處遣置局局長。
1928年春,為了安葬第二集團軍歷次作戰中陣亡的官兵,奉馮玉祥命主持修建了碧沙崗公園烈士陵園。
1928年9月,馮部第二集團軍第十軍楊虎城部改編為第二集團軍暫21師,許任該師副師長。
1935年,宋哲元執行蔣介石向日寇妥協政策,在北平組織“冀察政務委員會”,聘請許驤云任高級參謀。許與宋同在西北共事,雖未公開卻其情面,但對這組織的不光彩角色有所了解,所以始終不領薪金。“七七”事變后,北平日偽當局,雖幾次鼓動其出來做事,都被他堅決拒絕。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孫連仲任國民黨第十一戰區司令長官,在北平東華門大街新粵飯店,宴請國民軍故舊,其中有市長何其鞏等,許驤云也被邀參加。孫問許要什么名義?許說:“只愿做一名老百姓,不要任何名義。”實為許已看透時局,不愿為蔣介石再打內戰出力。
新中國建立后,許多次與馮玉祥夫人、衛生部長李德全會晤,暢談。以主動將所經營之南苑土地交還政府的行動,來表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心跡。許經常和已往軍政界老人一道參加政協組織的學習,一起進行健身活動,教育子女積極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1965年病逝。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