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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繼文(?—1703)字在燕,漢軍鑲黃旗人,清代大臣。自官學生授弘文院編修,遷兵部督捕副理事官。順治十二年,考選御史,巡按陜西省。初受事,即疏劾布政使黃紀、興屯道白士麟貪污不法,奪官逮治。十四年,還京師,都察院列上繼文在官劾文武吏四十馀,督開荒田七千頃有奇,招徠流移民五千八百馀,察出虛冒錢糧七千七百有奇,實心任事,允為稱職。遷戶部郎中。十八年,授江西饒九南道。
人物生平
康熙三年,調浙江寧紹臺道。六年,缺裁。十三年,師討吳三桂,命以候補道從左都御史多諾等如荊州市督餉,用繼文策度地建倉,分東西二路軍及北洋水師。旋授云南省布政使,從師進征。二十年,代辟為巡撫,佐將軍趙良棟攻克會城,云南遂定。二十一年,與總督蔡毓榮疏言:“會城東南舊有金汁河,引盤龍江水入洱海,舊存壩閘涵洞,積水溉田。世毀為壕塹,令官吏捐資修治。”下部議,捐銀百,紀錄一次。二十五年,以憂歸。二十八年,復授巡撫,疏言:“黑井鹽課,三桂月增課銀二千兩,請豁除。屯田科賦十倍於民田,重為民累,請分別改視民田起科。”三十年,疏言:“土司奏銷遲誤,例無處分,請比照流官計俸罰米,移貯附近常平倉備荒賑。”皆議行。三十三年,云貴總督。三十七年,討平魯魁山寇,釐定汛界,駐兵防守。又疏議收水西宣慰使地,改屬大定、平遠、黔西市三州流官管轄,均如所請。是歲冬,朝京師,以老病乞致仕。尋命修理子牙河工。賜御書榜曰“煙霞耆舊”。四十年,加兵部尚書銜。四十二年,卒,賜祭葬。子用霖,官山東省布政使。
官職
家庭成員
子:王用霖,官至山東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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